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533,840.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5,564,621.9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05,688,837.70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3,854,227,563.71元。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2024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现暂以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24,062,49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21,760,098.3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