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内字[2024]00000032号),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591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努力消除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并出具了《亿阳信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据此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的客观说明反映了该事项的真实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出的专项说明没有异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