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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亿阳信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4年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李晓斌,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中国木材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阳光投资集团董事长,恒盛(香港)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九州(北京)同和投资公司董事长。

(二)不存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其中现场出席次数(含视频会议)其中通讯方式参加次数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晓斌8803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相关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结合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出席率
李晓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不适用3/310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全部出席。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年审会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交流,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就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数据进行情况了解、讨论和决策,听取会计师初审意见。关注公司内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完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关注中小股东提出的各类问题,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经营决策咨询会,为公司走出困境、调整战略和经营方针建言献策;对于董事会讨论的重大议题,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组织独立董事沟通会,事先进行商议沟通。

此外,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及时、高效地配合本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同时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我在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董监高提名与任职所履行程序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包括:违规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解决情况、本年度会计政策与去年相比有无重大变化、是否如期披露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等,并按规则要求对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建议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要持续优化内控制度和流程,重视合规工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亿阳信通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亿阳信通关于公司拟与亿阳集团签署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亿阳信通关于公司拟与亿阳集团签署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资金占用余额56,839.15万元,皆为公司以往年度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所引致的涉及诉讼和仲裁事项被执行公司资产,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偿付所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一直高度关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督促函,敦促公司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尽快解决资金占用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截至2025年

日,公司控股股东已现金清偿上述资金占用。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以往年度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所引致的涉及诉讼事项,累计被司法扣划资金已达43,298.38万元,且募集资金专户一直处于冻结状态,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直敦促公司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公司涉诉担保事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就报告期内发生的董事会增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则要求。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规定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如期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仍然亏损,经营现

金流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

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支付了剩余回购款16,211.78万元,完成了上述回购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05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涵盖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发展近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年审会计师在2023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股权回购事项未有效履行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清偿情形,根据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列入财务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公司针对上一年度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整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细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地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加强同公司管理层间的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努力树立并维护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继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晓斌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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