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翠英)本人于2024年1月26日当选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潘翠英,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财大索飞软件有限公司销售培训职员、上海新世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信用评级部副经理及管理咨询部经理、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科员、苏州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常熟建华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担任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除作为部分议案的关联董事而回避表决外,对其他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列席次数 |
7 | 7 | 0 | 0 | 2 | 2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报告期内,除作为部分议案的关联委员而回避表决外,本人对其他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2024年任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4 | 4 | 2 | 2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查意见 |
2024年12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仔细审阅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财
务报告的编制进行跟踪和指导,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本年度履职以来,本人充分利用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契机,实地探访了解公司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状况并现场参观嵊州天脉子公司。同时,通过电话、视频及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等关键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等重要信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的见解与建议。2024年度,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天数为15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从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进行了积极审议,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努力完成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须履行的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自2024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在报告期内,按时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
面、准确地披露了财务数据、关键信息及经营状况,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人在审议之前,就该议案同其他几位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该议案于2024年6月27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所选聘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请谢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丁幸强先生、刘晓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请龚才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述人事变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将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翠英2025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潘翠英(签字):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