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本人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吉法,男,经营学博士,教授、博导,历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烟台大学副校长、副书记,烟台大学三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退休。历任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顾问、中国知识产权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创新转化学院兼职教授、瑞康医药独立董事、泰和新材独立董事。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考核结果进行讨论,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年3月27日,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2、2024年8月28日,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3、2024年10月11日,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优化及业务收缩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4、2024年12月18日,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积极沟通,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参观、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决策过程中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王吉法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