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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792665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2H235020001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19层东侧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曾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集团财务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成立,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8%股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2%股权。

二、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运营需要,集团财务公司组建了高效、精干的内设机构,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充分体现了相互牵制、审慎独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集团财务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运行机制,并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共设立9个部门,前、中、后台的部门、岗位、人员均实现有效分离。

1.组织架构设置:

2.内控体系建设

集团财务公司以强化风险控制力,提高合规管控为主线,以确保经营目标实现为目的,不断优化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控执行力。集团财务公司制订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涉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法律合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综合事务管理等各关键环节。同时根据业务开展及风险控制要求,定期对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修订或完善,目前已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包括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内控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有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集团财务公司通过加强内控及风险管理流程,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法律合规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力度和应对能力,建立起了一套较为科学、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各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及主要风险,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内部控制管理责任制清晰明确,能够强化责任追究。

集团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业务部门作为内控合规的第一道防线,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业务,风险合规部作为内控合规的第二道防线,切实做好内控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审计稽核部作为内控合规的第三道防线,积极对内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并监督整改。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要求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资金结算业务方面,依托集团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成款项支付。

(3)头寸管理方面,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资金管理,合理

安排资金调度和资金运作,保障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开展对流动性指标的实时监测和指标预警,建立流动性管理预案,定期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确保资金头寸安全稳定,不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2.信贷业务控制集团财务公司严格落实贷款“三查”等有关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3.投资业务控制集团财务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灵活运作,对投资业务进行逐日监控,较好地控制市场风险。投资产品结构合理,坚持以固定收益为主,综合风险较低。对所有业务均设立了严格的交易对手准入标准,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4.信息系统管理集团财务公司每年推进各业务系统优化完善。一是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结算业务管理功能,系统运行稳定,保障结算业务的安全性。二是信贷业务系统实现了贷审全流程管理功能,确保信贷业务风险管控的系统化和流程化。三是投资系统中实现投资交易的全流程管理功能,符合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需要。四是建立流动性监测系统、反洗钱管理系统、统一报送平台等风险监测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风控。五是能够有效监测、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监管法规及各项监管指标的执行情况,根据授权体系搭建不同审批流程,实现系统化、流程化管控。

5.内部监督控制集团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审计稽核部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评价,发现不足之处或薄弱环节,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稳健经营。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集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了严格的授权体系,并制定

了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701,213.74万元,所有者权益326,095.83万元;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22,025.35万元,利润总额16,695.16

(二)管理情万元,净利润12,485.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自开业运营以来,集团财务公司坚持合规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集团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风险管控,推进制度建设,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流动性管控,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集团支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2.2023年12月29日集团财务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金罚决字〔2023〕14号),对集团财务公司未有效审核贷款用途,处以罚款25万元,并对相关个人警告。集团财务公司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处罚,目前相关整改、问责工作均已完成,集团财务公司将秉承审慎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完善制度流程,规范业务管理,守住合规底线。

3.目前,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主要监管指标数据如下:

序号指标要求

2024年12月31日指标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17.36%符合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76.40%符合

序号指标要求

2024年12月31日

指标情况

是否符合

要求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0.84%符合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0%符合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5.54%符合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0.1415倍符合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38.21%符合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0%符合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64.62%符合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0.25%符合

四、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公司已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已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根据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入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截至2024年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4,000万元,在其他银行的贷款余额为72,236.42万元,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比例为

16.23%,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存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099.58万元,在其他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45,191.98万元,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为

6.50%,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制定了《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等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公告和定期报告披露信息,公司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及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五、风险评估意见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情况稳健,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集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

(三)集团财务公司未发生存款挤提、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集团财务公司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责令整顿;

(五)集团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资金安全性和可收回性带来隐患的事项,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集团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风险可控。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出具了《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361Z0028号)。报告结论为:“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红医疗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反映了2024年度中红医疗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业务的执行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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