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龙炜)
本人作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陈龙炜 | 5 | 5 | 0 | 2 | 2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1/12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2024/4/18
2024/4/18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战略委员会 | 2024/4/18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批准报出<2023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2024/4/1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批准报出<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批准报出<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批准报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
2024/4/25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4/8/2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2024/10/28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4/18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 |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4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4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多次与内部审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审阅内审工作计划及执行报告,重点关注财务合规性、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落实情况。在年报编制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及审计调整建议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年度,本人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投资者能够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比如,建议公司通过多元化渠道(官网、投资者关系平台)披露经营动态,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透明;建议针对特殊事件,应当增加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说明,减少信息不对称等。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事前审核各项材料;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现场累计工作15天,本人与公司董秘等高管多次进行研讨,充分了解公司发展现状、发展困境以及发展需求,经过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和商议,对公司提出了深入战略变革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本人勤勉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全面支持。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多次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展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尤其对于2024年修订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同时凭借自身积累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等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法性。2025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合法性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龙炜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