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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米康”)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及时召开了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各项会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的议案
12024-4-1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4-4-2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8-1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4-10-2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12-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4-12-1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查阅公司资料、现场检查及与公司人员会谈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 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年度信贷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并确保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为保证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本次融资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必要且可行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其经营目标明确、所处行业前景良好、资产质量较高、资信状况良好,此次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六)监事会对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依米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821.18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七)监事会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监事会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重视宣贯工作,相关制度得了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对公司经营业务关键环节起到良好的管理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

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围绕公司的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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