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道氏技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95,238,0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2.6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00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795,917.84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2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02”,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79,209,811.3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64号)。
截至2024年度,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980.2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6,339.70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2012年1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3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2021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1年3月30日,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之后的募集资金。2022年3月10日,公司、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2023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5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建设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50167880800001730 | 90,077,139.64 | 活期 |
中国银行佛山南庄支行 | 683477425667 | 102,159,184.10 | 活期、结构性存款 |
江门农商行环市支行 | 80020000020082130 | 153,693,054.04 | 活期 |
浦发银行琶洲支行 | 82240078801100001819 | 221,011,470.89 | 活期 |
建设银行石湾支行 | 44050166895900000881 | 318,734,964.56 | 活期、结构性存款 |
渤海银行广州中山三路支行 | 2075991623000122 | 0.00 | |
交通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 446268205013000609844 | 308,423,479.83 | 活期、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恩平支行 | 687377431971 | 102,182,685.76 | 活期、结构性存款 |
顺德农商行恩平支行 | 801101001373743953 | 164,309,478.18 | 活期、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佛山文华路支行 | 8110901013401582054 | 0.00 | |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 999014903610222 | 102,805,564.89 | 活期 |
合计 | 1,563,397,021.8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2019年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投入9,500万元,“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5,500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公
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2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8次会议,2021年11月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经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恩平市圣堂镇变更至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实施主体由道氏技术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为1,184.96万元。2023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为19,015.99万元。2023年10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200.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期前,公司已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详见2024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91.42万元(含净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转出金额为3,919,548.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结余2.58万元人民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节余资金直接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专户存储、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5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中,存在共计2.9亿元的理财到期日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有效期的情况,截至2024年7月,公司已收回上述现金,并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道氏技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道氏技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除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问题外,道氏技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汤泽骏 | 刘愉婷 | 蓝 天 | 郑马林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0.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348.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843.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2.3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是 | 26,632.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否 | 21,049.65 | 21,049.65 | 21,355.04 | 101.45 | 已完成 | 730.11 | 13,409.58 | 否 | 否 | |
3.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注) | 否 | 23,096.03 | 32,596.03 | 32,731.35 | 100.42 | 已完成 | 16,616.21 | 20,577.91 | 是 | 否 | |
4.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 否 | 12,603.83 | 12,603.83 | 12,704.49 | 100.80 | 已完成 | -839.84 | -3,465.31 | 否 | 否 | |
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9,455.94 | 394.54 | 9,850.48 | 104.17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6.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36,618.19 | 35,397.78 | 35,397.7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7.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 否 | - | 16,707.25 | 17,435.27 | 104.36 | 已完成 | 8,172.79 | 12,031.18 | 是 | 否 | |
8.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 否 | - | 4,500.00 | 4,532.32 | 100.72 | 已完成 | 1,956.36 | 4,976.67 | 是 | 否 | |
9.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 否 | - | 5,636.56 | 995.93 | 5,342.11 | 94.78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999.99 | 137,947.04 | 1,390.47 | 139,341.84 | 101.02 | - | 26,635.63 | 47,530.0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19,999.99 | 137,947.04 | 1,390.47 | 139,348.84 | 101.02 | - | 26,635.63 | 47,530.0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主要是受经济周期、供需情况的影响,原材料价格仍处于下降状态,而主要原材料成本的下跌幅度滞后于产品价格下调幅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和“调整后投资总额(1)”数中包含了以往年度募集资金变更金额;注2:“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的项目”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后金额。
附表2:
2023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65.4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7,631.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77,376.98 | 77,376.98 | 14,000.00 | 78,550.00 | 101.5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注) | 否 | 170,624.65 | 170,624.65 | 10,065.44 | 29,081.43 | 17.04 | 其中3万吨三元前驱体产线已建成,剩余产能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 | 否 | 9,920.04 | 9,920.04 | 0 | 0 | 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7,921.67 | 257,921.67 | 24,065.44 | 107,631.43 | 41.73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57,921.67 | 257,921.67 | 24,065.44 | 107,631.43 | 41.7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未达到预期,是因为该项目于2024年5月建成。 2、“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其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购买研发设备和实验室装修,项目建设地点位在道氏技术研究院大楼,道氏技术研究院大楼已建成,正在进行整体配套设施安装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专户存储、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注: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1)“3万吨前驱体产能”剩余合同相关的款项;(2)该募投项目整体剩余产能的建设。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的项目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 | 32,596.03 | 32,731.35 | 100.42 | 已完成 | 16,616.21 | 是 | 否 | ||
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16,707.25 | 17,435.27 | 104.36 | 已完成 | 8,172.79 | 是 | 否 | ||
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4,500.00 | 4,532.32 | 100.72 | 已完成 | 1,956.36 | 是 | 否 | ||
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 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 | 5,636.56 | 995.93 | 5,335.11 | 94.65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59,439.84 | 995.93 | 60,034.05 | 101.00 | - | 26,745.36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2019年第四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新建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项目”投入9,500万元。 2、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12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将“年产100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吨碳纳米管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分别用于“新建年产10,000吨阴极铜项目”、“年产5,000吨陶瓷喷墨打印用墨水”和“道氏技术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道氏技术研究院)”。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年产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吨阴极铜的项目”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