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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14,626.4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87,813.81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76,024,054.9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00,157,733.20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214,626.4920,326,539.55-508,779,511.35
研发投入(元)60,189,067.2264,564,005.0257,347,983.61
营业收入(元)1,937,665,984.871,735,065,076.301,333,665,665.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76,024,054.9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00,157,733.20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3,079,448.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82,101,055.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3.6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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