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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

603275证券简称:众辰科技公告编号:

2025-019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9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4,859,279.7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1,738,457.44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登记25万股(不超过,实际授予数额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为准),截至2025年4月21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048,030股,扣除拟授予登记的回购股份250,000股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的股数为798,03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股数后的股数147,973,82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081,562.66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5,474.2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包含2024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5,137,036.8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3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24,229,308.9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9,366,345.8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5,137,036.8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3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2024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5,137,036.86
回购注销总额(元)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4,859,279.7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671,738,457.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5,137,036.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14,859,279.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5,137,036.86
现金分红比例(%)16.3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24年11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分派了2023年度、2024半年度现金红利。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主要基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自动化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力度,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机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等各种因素,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充公司产品线、加大市场开发、营销网络建设等,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开展回购。截止2025年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1,048,03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的比例为0.7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42元/股,最低价为24.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1,582.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度,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中期分红的程序,简化中期分红流程;积极响应监管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等号召,开展2024年度中期分红,以实际行动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进一步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就《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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