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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秋)作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态度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秋,男,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1年7月,任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任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维经理;2003年3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部动力室主任;2012年2月至今,任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技术专家;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云裕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全年召开的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2024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024年度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4002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审议结果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111通过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人员主要职责及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并确定薪酬,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对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主要审议内容包括增补赵清云先生为公司董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等,本人对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高管人员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还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亦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无此类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仍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2024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类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应用指南2024》,“预计负债”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内容进行了更新,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计“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是“销售费用”。该次

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经审阅赵清云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质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并表决同意赵清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独立董事:杜秋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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