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爱克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高宇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高宇,男,1968年2月生,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中国致公党党员。曾任深圳市雅芳婷布艺有限公司会计专员,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审计经理、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所长,中天德象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佰富勤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委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江西商会法律财税金融联合会执行会长,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成员,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兼职硕导,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导师,深圳大学经济学院MPAcc校

外导师,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图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于2018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10月已满6年,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参加次数说明
杨高宇3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参加次数说明
11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参加次数说明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内会议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2024年内会议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杨高宇33300222
11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之一,本人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计委员会就聘请审计机构、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大事项管理等与内部审计部门深入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2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可立信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通过查阅立信的诚信纪录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资料后,进一步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情况,本人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审查了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因任期届满,本人自2024年10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述职人:杨高宇2025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