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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具体授信品种、授信期限、利率定价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时,各申请授信的主体单位在自身开展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事项时,可以以自身的信用或资产提供包括保证、资产抵押、质押等在内的必要担保措施,相关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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