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仁平)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出席并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委会议,恪守职责,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利用个人专长,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现将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仁平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学博士。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09年7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工作,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董事、泸州老窖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以及厚普股份、银河磁体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任职。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确保了本人能够进行独立和客观的判断。此外,本人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题都进行了认真审议,持续跟踪了公司的经营动
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同时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都符合法定程序,对于重要的经营决策和其他重要事项都进行了相关程序的履行,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下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以下是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仁平 | 12 | 1 | 11 | 0 | 0 | 3 |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1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12日 |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
2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05日 | 审计监察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 |
3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07日 | 审议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
4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监察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
5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7月26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监察部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
6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监察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相关会议,审查和监督公司关联交易、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等情况,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本人赴公司氢能产业园进行现场考察,前往公司就年报编制安排及近期经营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等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加强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及时向本人进行了通报,并提交相关文件,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不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提名董事情况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的履历,在充分
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本人的职责。本人及时跟进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了公司重要事务的决策,并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此期间,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本人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对此深表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仁平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