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069,268.3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7,384,184.6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盈余公积18,738,418.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5,718,018.9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8,705,842.2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
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8,705,842.26元。基于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195,137,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7,811,776.00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7,811,776.00 | 58,256,316.00 | 96,598,08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3,069,268.30 | 153,855,682.23 | 139,720,306.81 |
研发投入(元) | 49,470,537.26 | 40,633,723.46 | 30,766,701.38 |
营业收入(元) | 1,014,245,398.91 | 909,935,187.00 | 804,306,319.5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5,718,018.9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8,705,842.2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2,666,172.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2,215,085.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 242,666,172.0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0,870,962.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43%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以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42,666,172.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5%、2.52%,比例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
1、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