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迦南智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近年来我国智能电网产业政策密集出台,国家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数字化智能电网的加速推进下,智能电表市场和盈利空间快速拓展。2024年,公司管理层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沉着应对各种困难及挑战,全力推进和落实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公司业绩情况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101,42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0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9%。

二、2024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1)《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10)《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1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4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4)《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7、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4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智电绿能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9、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5)《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8)《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监

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股权激励、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原独立董事施高翔先生、蔡青有先生、丁爱娥女士以及于2024年8月7日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黄春龙先生、郝为民先生、庞鹤先生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4年度,公司共发布103份公告,其中定期报告4份,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三、董事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新的监管政策文件的发布,及时根据规则要求和公司需要进一步更新并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键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在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依法依规履职,科学决策

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并高效执行每一项决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3、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