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施高翔,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编审。1993年8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任助理编辑;1997年1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任编辑;2007年8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任副编审;2018年8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任编审;2010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社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厦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2015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厦门群贤毕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2024年8月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报告期内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本人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施高翔 | 离任 | 5 | 1 | 4 | 0 | 0 | 否 | 3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共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部门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
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经认真审核、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部、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实现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各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6、在公司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业务活动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截至2024年8月7日本人离任前,本人为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0日。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报告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来制订,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
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施高翔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