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化工”),公司合营企业泰斯卡华峰(上海)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斯卡华峰”),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富通”)控制及其参股企业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注1 | 采购原辅料,接受IT服务、研发服务、运输服务、物业服务等 | 以市场价格位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8,836 |
泰斯卡华峰 | 采购服务 | 以市场价格位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1,132 | |
威富通控制、参股企业 注2 | 采购服务 | 以市场价格位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283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重庆化工 | 己二酸 | 按市场公开价格 | 4,130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 | 华峰集团及其 | 销售货物、提供服 | 以市场价格位依 | 1,36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劳务 | 控制、参股企业 | 务 | 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
泰斯卡华峰 | 销售货物 | 1,327 | ||
威富通控制及其参股企业 | 提供服务 | 以市场价格位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58 |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 | 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 | 本公司、子公司作为出租方 | 以市场价格位依据,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 100 |
合计 | —— | —— | —— | 17,226 |
注1:因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进行合并列示。注2:因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威富通控制、参股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在上述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类型下(如同一控制下、同属参股公司)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之间的调剂)。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华峰集团 | IT服务费 | 152.57 | 200 | -23.71% | 2024.4.2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10.2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远东化工 | 聚醚多元醇 | 105.94 | 150 | -29.37%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铝业贸易公司 | 铝带 | 11.93 | 60 | -80.11%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新材料研发科技公司 | 研发及相关服务 | 405.45 | 1,100 | -63.14%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合成树脂 | 树脂、树脂助剂及相关服务 | 738.29 | 1,600 | -53.86%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新材料公司 | 原材料 | 86.36 | 150 | -42.43%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重庆化工 | 己二酸 | 3,554.83 | 5,000 | -28.90%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重庆聚酰胺 | 己二胺 | 636.71 | 1,300 | -51.02% | |
向关联人采购 | 华峰智链 | 品牌设计 | 0.00 | 30 | -100.00% |
服务 | 及软件设计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华峰科技 | 超纤材料 | 0.00 | 200 | -100.00% | |
向关联人采购/提供服务 | 湖南睿远、福州十方等威富通参股公司 | 技术开发服务 | 308.50 | 1,500 | -79.43%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销售商品 | 泰斯卡华峰 | 销售及设计相关服务、销售商品 | 1,491.29 | 1,600 | -6.79%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商品及销售商品 | 重庆华峰铝业 | 销售材料 | 14.18 | 50 | -71.65%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商品及销售商品 | 上海华峰瑞讯 | 采购原材料、提供服务 | 59.84 | 100 | -40.16%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商品 | 江苏华峰瑞讯 | 提供服务、商品 | 36.54 | 100 | -63.46%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商品及销售商品 | 华峰班恩 | 销售材料 | 233.97 | 400 | -41.51%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商品及销售商品 | 赛孚唯 | 采购服务、商品 | 54.04 | 200 | -72.98% | |
合计 | —— | —— | 7890.44 | 13740 | -42.57%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4 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不足预计总金额 80%的,主要原因系外部宏观经济和市场原因使得产品价格下降以及相关关联方业务需求减少。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为持续研究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华峰集团下属企业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研发公司进一步加强合作;②公司为精细化运营,聚焦核心业务,厂区、食堂等物业管理活动将由华峰集团下物业
公司承接进行基地化管理,预计将发生较大金额的关联方交易;③公司将加大海外汽车业务,与泰斯卡华峰的合作将进一步加深。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尤飞宇注册资本:138,68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063,960,787.54元,净资产19,447,519,140.17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1,701,066,397.02元,净利润2,836,478,018.55元。(未经审计)
2、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武陵大道6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
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尤飞锋
注册资本:120,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票据式经营:苯、液氨;研发、生产、销售:氢气、环己烷(中间产品)、环己酮、环己醇混合物、硝酸、环己烯、正戊醇、二氧化碳、环己烷(副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聚氨酯产品制造和销售;印铁制罐制造和销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52,091,144.75元,净资产9,937,233,717.41元,2024年营业收入13,099,444,323.90元,净利润794,991,499.41元。
3、泰斯卡华峰(上海)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泰斯卡华峰(上海)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南路888号一幢二层204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Carl, Emmanuel DE FREITAS
注册资本:200万欧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装饰品设计,汽车饰品、汽车配件、汽车用品、化纤制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无纺织品、纺织原料的批发、零售、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29,334.55元,净资产8,408,911.39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26,635,460.36元,净利润5,117,052.36元。(未经审计)
4、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5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鲜丹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及运营维护;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的开发、销售、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文化活动策划;经济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保付代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3,520,354.44元,净资产483,484,806.73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181,697,191.10元,净利润18,452,466.48元。
(二)关联关系
1、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9.07%。2021年4月6日与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受了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同时,尤小平及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华峰班恩(上海)材料有限公司、瑞安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华峰瑞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峰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赛孚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等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的控制、参股公司。
2、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口碑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材料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泰斯卡华峰(上海)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
4、湖南睿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十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十方鲸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汇商通盈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威富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参股企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泰斯卡,子公司威富通控制及其参股企业为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参股企业、泰斯卡、威富通控制及其参股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主要基于关联方专业性、服务能力及业务协同效应等方面考虑,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
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10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共向华峰集团及其控制和参股企业(不含重庆华峰化工)、重庆华峰化工、华峰泰斯卡、威富通控制及其参股企业分别发生关联交易3,483.47万元、3,554.83万元、1491.29万元、308.50万元。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预估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的生产经营发展。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飞锋、陈学通、段伟东、陈贤品、鲜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认为本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交易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