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期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合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违约事由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基于交易对手方的保密要求,本次交易对手方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进行豁免披露。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5年4月22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广州市签署了《项目集成服务合同》,约定甲方将算力组网集成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项目集成内容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网络设备、光模块、存储服务器、运维监控告警系统等软硬件产品以及安装、调试等施工服务,项目的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73,85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增值税率为13%,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X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X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未与该客户发生类似交易,2024年公司向其提供服务器产品,当年度与该客户发生交易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为77.88万元(不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总额的0.23%。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正常的履约能力,违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X公司
乙方: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算力组网集成项目。
(2)项目集成内容:包括提供网络设备、光模块、存储服务器、运维监控告警系统及安装、调试等施工服务。
(3)项目总价: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含税)为人民币173,85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捌拾伍万贰仟元整。增值税率为13%。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报价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工作所付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安装施工费、设备费、利润、税金、保险费、交通费等费用,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4)项目期限:本项目预计工期为6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项目期限内,如遇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重大变更或发生本项目工作开展产生直接影响的不可抗力情形,工作期可相应顺延:
(5)项目质量要求:乙方应确保本项目质量应当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还需要确保本项目质量应当达到业主方对耗材、布线服务、上架服务等全部交付内容的验收标准。
(6)耗材产品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合法生产厂商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规正品,并确保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符合中国及交付地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厂商企业标准及业主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保证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始终具有良好的性能;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完成交付。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则视为乙方交付不合格,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7)结算与付款
甲方将本项目总价款分四期支付给乙方,具体为:
第一笔工程款:于项目验收合格后9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
第二笔工程款:于项目验收合格后18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
第三笔工程款:于项目验收合格后27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
第四笔工程款:于项目验收合格后36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
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全额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
(8)验收
1)在乙方交付设备及耗材产品后,甲方有权指定相关国家专业机构对合同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做出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承担所有检验费用,并更换所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反之,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2)本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并向甲方提供完整项目资料及完工验收报告。
3)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由甲方在7日之内负责组织安排本项目完工验收,并在验收后10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若甲方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无整改意见;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本项目完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以甲方及业主方向乙方出具完工验收通过的书面文件的日期为准。
(9)项目售后服务:乙方对本项目的保修期为:设备质保3年、布线施工质保1年,自本项目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10)违约责任
1)合同及订单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或订单。否则,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相当于合同或对应订单金额20%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如守约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仍需继续履行。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则每日应按合同或订单约定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交付为止,不可抗力除外。逾期10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对应合同/订单价款,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如有),且乙方须按合同或订单约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损失予以补足。
(11)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乙双方合作开始后再签署本合同的,则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即视为双方对本合同签署前已进行的本合同合作行为进行追认并同样受本合同约束。
2)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需和对方协商,并就变更事项签署书面文件。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修改均需要甲乙双方盖章后确认有效。
4)甲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订单,经乙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款外,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的一方严重违约、无力偿还债务、或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申请/被申请破产(“终止原因”),并且这种情况在前述终止原因发生后三十(30)日内仍未消除,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对方而立即终止本合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如本次签署的合同能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期间的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3、如本次签署的合同能正常履行,将促进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发展,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增长空间。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违约事由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项目集成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