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星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火星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5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89,99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99.9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87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7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2,899.90 | 55,879.02 | 32,752.44 | 58.61% |
合计 | 52,899.90 | 55,879.02 | 32,752.44 | 58.61% |
注: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终止“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6年6月30日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厨电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前期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目前工程主体建筑均已完工,主要生产设备后期将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采购。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项目未来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楼黎航 胡锦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