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金银河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4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3,923,737股,每股面值人民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42,719,699.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246,725.5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472,974.3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7日前全部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1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30601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 480,247,042.94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7,739,701.0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3,206,969.77 |
202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 | 255,714,311.7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12月,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三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黄岐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兴业银行佛山分行三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 80020000020689847 | 155,719,699.92 | 35,041.07 |
80020000020690535 | 55,000,000.00 | 5,404,553.5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392150100100267519 | 35,000,000.00 | 5,129,426.76 | |
392150100100267635 | 20,000,000.00 | 5,087,791.0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757900812310101 | 125,000,000.00 | 65,700,869.5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黄岐支行 | 701677891609 | 35,000,000.00 | 15,166,070.88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 14950000000656545 | 30,000,000.00 | 15,266,539.5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446268270013000679074 | 30,000,000.00 | 15,181,087.5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奥园支行 | 2013017829200066531 | 30,000,000.00 | 15,151,235.45 | |
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392150100100267405 | 50,000,000.00 | 50,498,771.11 |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 80020000020690681 | 70,000,000.00 | 63,092,925.22 | |
合计 | 635,719,699.92 | 255,714,311.7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2,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中信证券核查结论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缓慢,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前期规划已出现一定程度滞后,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1日,若按照原投资时间规划后续需加快投资进度。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关注募投项目的后续可行性,切实研究
并妥善安排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1: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3,247.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3.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21.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先进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 | -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多系列有机硅高端制造装备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 | - | -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面向新能源产业的高性能有机硅材料智能化工厂扩建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773.97 | 773.97 | 6.45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247.30 | 15,247.30 | - | 15,247.3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63,247.30 | 63,247.30 | 773.97 | 16,021.2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2,00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文伟 侯理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