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ST联创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淄博联创聚氨酯有限公司、山东联创聚合物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与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欣泰兴”)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合作,原材料采购预计与联欣泰兴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产品销售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鹏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市场定价 | 1,000.00 | 0 | 808.65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200.00 | 0 | 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00.00 | 808.65 | 2.59% | 61.73% | 202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联欣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闫怡注册资本:23699.101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66380935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邻苯二甲酸酐及其副产品(邻苯二甲酸酐残渣)],化工产品生产(反丁烯二酸、顺酸水溶液),蒸汽生产。(外资比例小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欣泰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控制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联欣泰兴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收入较稳定,履约能力较好。
4、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4,220.42 | 33,403.52 |
负债总额 | 11,655.90 | 11,055.37 |
净资产 | 22,564.52 | 22,348.15 |
项目 | 2024年年度 | 2025年1-3月 |
营业收入 | 28,059.89 | 2,614.79 |
利润总额 | 108.09 | -216.37 |
净利润 | 108.09 | -216.37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联欣泰兴公司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