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截至2024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阅了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充分反应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内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