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乃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乃孝,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 EMBA,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淄博鲁中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 年至今,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经理。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过去一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我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会议议案的背景和具体情况。在会议过程中,我积极参与讨
论,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并发表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我亲自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乃孝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聘任副总裁以及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会议内容 | 独立意见类型 |
2024年1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4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共召集召开会议4次,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以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制度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21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议案》。 | 同意上述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同意上述议案。 | |
2024年8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上述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4月21日 |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作职责。本人认真参与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部门的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定期专项检查报告,及时了解了公司审
计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讨论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2023年度的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交流关系。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张店基地、周村基地进行现场调研,以及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的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5月份,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不规范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在得知上述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公司董秘向本人详细介绍了该信息披露事项的全部过程,并研讨了事件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本人提出,公司应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形的发生。
2024 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会、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王乃孝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