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联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安 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安刚,硕士,中国国籍,有澳大利亚居留权。2012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职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再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做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未遇到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的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安刚440001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投出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独立意见类型
2024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参加审计委员会召集的4次会议,并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1日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同意上述议案。
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2024年8月25日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该议案。
2024年10月23日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会议,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张店基地、周村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份,公司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不规范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在得知上述信息后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联系,公司董秘向本人详细介绍了该信息披露事项的全部过程,并研讨了事件可能给公司带

来的影响。本人提出,公司应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形的发生。

2、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2024年度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专题培训会、山东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新《公司法》专题培训会、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期董监高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3、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传达最新监管规定和监管案例,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在本人履职中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 刚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