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一部分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部分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三部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2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46.1617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538,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7,989,11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9,880.8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620002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相关款项结转完成后办理专户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8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5,538,995.6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7,989,114.7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57,549,880.87 |
加: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 1,540,000.00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247,987,179.49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23,362,839.16 |
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24,624,340.33 |
减:节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20,701,645.04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598,943.6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截至专项账户注销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账号为44100501040023497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账号为697774560161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633024279的专用账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账号为2003020729200076911的专用账户。2021年6月至7月期间,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 44100501040023497 | 已注销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 | 697774560161 | 已注销 | 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3024279 | 已注销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 | 2003020729200076911 | 已注销 | 0.00 |
合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7,987,179.49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624,340.33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5,000万元,截至 2022 年2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3,000万元,截至 2022 年7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5,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4)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5,0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5)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投资决议有效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理财产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0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节余募集资金220,701,645.04元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末结项,目前处于业务开拓和产能爬坡期,因此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908.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2.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98.7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与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 | 否 | 32,587.90 | 32,587.90 | 2,462.43 | 11,477.63 | 35.22(注1) | 2023年12月31日 | -71.15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321.09 | 13,321.09 | 0 | 13,321.0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908.99 | 45,908.99 | 2,462.43 | 24,798.7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因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54万元,故该部分资金亦用于募投项目,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与前述未置换金额之和。注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上略有差异。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200036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 董事会的责任
美联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联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美联新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美联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美联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联新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桂生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星宇 | ||
中国福州市 | 2025年4月21日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美联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2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46.1617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538,995.60元,扣除发行费用7,989,114.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9,880.8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01620002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相关款项结转完成后办理专户注销。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已于2024年12月18日前支付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8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65,538,995.6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7,989,114.7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57,549,880.87 |
加: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 1,540,000.00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247,987,179.49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23,362,839.16 |
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24,624,340.33 |
减:节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20,701,645.04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598,943.6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截至专项账户注销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账号为44100501040023497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账号为697774560161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633024279的专用账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账号为2003020729200076911的专用账户。2021年6月至7月期间,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 44100501040023497 | 已注销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 | 697774560161 | 已注销 | 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3024279 | 已注销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樟支行 | 2003020729200076911 | 已注销 | 0.00 |
合计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7,987,179.49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624,340.33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03)。
截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节余募集资金220,701,645.04元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末结项,目前处于业务开拓和产能爬坡期,因此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美联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联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美联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4年度美联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综上,保荐机构对美联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峰
王 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908.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2.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798.7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与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 | 否 | 32,587.90 | 32,587.90 | 2,462.43 | 11,477.63 | 35.22(注1) | 2023年12月31日 | -71.15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321.09 | 13,321.09 | 0 | 13,321.0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908.99 | 45,908.99 | 2,462.43 | 24,798.7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因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54万元,故该部分资金亦用于募投项目,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与前述未置换金额之和。注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上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