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立信和项目人员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并基于立信在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一致认为立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对外投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持续经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会计事务的重大方面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和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立信和项目人员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并基于立信在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一致认为立信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7日,公司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立信项目组、部分高管、财务部、内控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和列席了会议。会议上立信项目组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和年报前期相关工作进行了报告,包括服务团队、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沟通、质量管理体系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针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3、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立信项目组、部分高管、财务部、内控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和列席了会议。会议上立信项目组对2024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报告,包括审计范围、公司财务状况、关键审计事项和重要审计事项、会计事务讨论、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和结果等内容,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相关内容,并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按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