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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面临的汇率、利率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1、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商品套期保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如铜、锡等大宗商品。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业务规模

2025年度,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8,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应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进行任何投机交易。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期限及授权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金属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二)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足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信用风险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六)政策风险

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作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以防范汇率和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外汇收支金额和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存货采购相关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的风险,防范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面临的汇率、利率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

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控制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美信科技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洪泽 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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