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9.514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8.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0.82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87.57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1月19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4年1月19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76.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15,260.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6,260.56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专项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石支行 | 528000014556837 | 募集资金户 | 446,952.7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 8110901011601689206 | 募集资金户 | 12,401.7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募集资金户 | 2,166,922.9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 769905683310001 | 募集资金户 | 59,833,791.6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 | 2010024529200299119 | 募集资金户 | 145,562.81 |
合 计 | 62,605,631.88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产品名称 | 产品期限 | 认购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3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3/21-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3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3/21-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3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3/21-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301A02大额存单第2期 | 2024/3/21-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301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3/21-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4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4/20-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4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4/20-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4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4/20-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 683001868 | FGG2403A01大额存单第1期 | 2024/4/20-可随时转让 | 10,000,000.00 |
合计 | 90,000,000.00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公司2024年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较董事会审议额度超出651.69万元的情况,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将
上述超额使用金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美信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存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的情况,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将上述超额使用金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洪泽 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 ||||||||||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4,287.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76.7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276.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产能扩建项目 | 否 | 31,012.68 | 26,244.80 | 14,343.45 | 14,343.45 | 54.65 | 2026年1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500 | 3,809.73 | 48.58 | 48.58 | 1.28 | 2026年1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 | 4,233.04 | 4,884.73 | 4,884.73 | 115.4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512.68 | 34,287.57 | 19,276.75 | 19,276.75 | 56.22 | — | — | — | — | |
合计 | — | 40,512.68 | 34,287.57 | 19,276.75 | 19,276.7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20.4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441A009031号。公司已于2024年5月13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资金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260.56万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较董事会审议额度超出651.69万元的情况,截止2025年4月2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将上述超额使用金额归还至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