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信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洪泽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培华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新“国九条”及其配套政策,“并购六条”及其相关政策,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及股份变动相关规则等内容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2024年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较董事会审议额度超出651.69万元的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21日,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将上述超额使用金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对该事项予以充分披露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受市场短期需求转弱及部分产品价格下调影响,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有所下滑 | 针对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提示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原因,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9月,国金证券因在罗普特IPO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国金证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充分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按照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洪泽 王培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