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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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性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召开方式 |
1 | 2024/1/3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现场方式 |
2 | 2024/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现场方式 |
3 | 2024/4/2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现场方式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序号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召开方式 |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
4 | 2024/8/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通讯召开 |
5 | 2024/8/2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现场方式 |
6 | 2024/10/1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现场方式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报告期内的七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三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很好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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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运作规范,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及资产置换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亦不存在严重损坏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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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并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