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缆检测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3,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325,182.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924,817.46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给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3,680,188.66元(不含增值税)后,余款人民币449,569,811.34元于2022年6月1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10,186.56万元(含利息),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187.11万元(含利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投资进度 |
1 | 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 | 12,020.00 | 12,020.00 | 3,335.84 | 27.75% |
2 | 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 9,910.00 | 9,910.00 | 5,109.20 | 51.56% |
3 | 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 | 4,015.00 | 4,015.00 | 1,495.66 | 37.25% |
4 | 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 4,470.00 | 4,470.00 | 245.84 | 5.50% |
合计 | 30,415.00 | 30,415.00 | 10,186.56 | - |
2024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7月调整延长至2025年7月,将募投项目“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7月调整延长至2026年7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受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为了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投入回报率,基于审慎原则进行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一)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并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公司拟调整“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即增加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减少项目预备费及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总体投资额仍保持不变。同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7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明细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建筑工程 | 160.00 | 160.00 | 600 | 600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9,917.44 | 9,917.44 | 11,002.44 | 11,002.44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17.56 | 417.56 | 417.56 | 417.56 |
4 | 预备费 | 525.00 | 525.00 | 0 | 0 |
5 | 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0 | 0 |
合计 | 12,020.00 | 12,020.00 | 12,020.00 | 12,020.00 |
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该项目配套的项目预备费及流动资金预计需要支出的可能性较小,公司拟将该等资金调整减少,未来若需要使用该等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同时,需要增加超高压交直流电缆预鉴定试验、超高压海上风电用电缆试验等所需设备采购预算,且项目执行及试验设备安装时需要配套的实验室基础条件建设,为提高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涉及大型设备、研制设备较多,同时需要场地规划及建设,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为了确保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紧紧围绕超高压远距离输电的直流电缆、超高压海上风电电缆及电力设备大容量电缆系统及类似产品的检测、工程模拟试验及安全运行评估开展建设与对外服务,公司需要对超高压大容量检测设备进行认真的技术指标筛选和对比,检测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目前持续进行。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和为保质保量完成募投项目投资,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并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公司拟调整“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即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及安装工程、预备费及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总体投资额仍保持不变。同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7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明细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建筑工程 | 450.00 | 450.00 | 2,000.00 | 2,000.00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7,634.64 | 7,634.64 | 7,508.93 | 7,508.93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1.07 | 401.07 | 401.07 | 401.07 |
4 | 预备费 | 424.29 | 424.29 | 0 | 0 |
5 | 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0 | 0 |
合计 | 9,910.00 | 9,910.00 | 9,910.00 | 9,910.00 |
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该项目配套的项目预备费及流动资金预计需要支出的可能性较小,同时,根据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调整了对部分高端装备检测项目用的设备需求,公司拟将该等资金调整减少,未来若需要使用该等资金及增加设备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执行需要进行场地规划及建设相配套,为提高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建筑工程费用。
该项目检测能力的建设涉及高端装备领域众多,检测设备种类繁多,需要根据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进行具体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同时需要进行场地规划及建设相配套。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并调整内部结构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调整“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地点,即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及安装工程,募投项目总体投资额仍保持不变,增加广东省清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7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明细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建筑工程 | 502.50 | 502.50 | 836.50 | 836.50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1,734.00 | 1,734.00 | 1,400.00 | 1,400.0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25.50 | 825.50 | 825.50 | 825.50 |
4 | 预备费 | 153.00 | 153.00 | 153.00 | 153.00 |
5 | 流动资金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合计 | 4,015.00 | 4,015.00 | 4,015.00 | 4,015.00 |
公司拟投资阻燃耐火设备、中压局放设备等,考虑环保审核、场地空间等因素,拟增加项目建设地点,在广东省清远市建设实验室进行相关建设以增加其相应研发能力,因此计划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并根据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调整了对部分检测项目用的设备需求,公司拟将该等资金调整减少,未来若需要使用该等资金及增加设备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
该项目执行需要进行场地规划及建设相配套,为提高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初期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项目报批报建、人员赴异地建设时的交通、采购设备的交付和安装等环节产生多方面的不便,同时公司密切关注当前市场情况及经济环境谨慎选择能力建设及检测设备功能,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延缓,又因检测需求增加实施地点并新建实验室,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四)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并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公司拟调整“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并延期,即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募投项目总体投资额仍保持不变。同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7月延期至2027年7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明细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 ||
1 | 建筑工程 | 912.00 | 912.00 | 1,343.68 | 1,343.68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3,076.32 | 3,076.32 | 3,076.32 | 3,076.32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2.25 | 312.25 | 50.00 | 50.00 |
4 | 预备费 | 169.43 | 169.43 | - | - |
合计 | 4,470.00 | 4,470.00 | 4,470.00 | 4,470.00 |
从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来看,该项目配套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预计需要支出的可能性较小,为提高现有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等资金调整减少,增加建筑工程费用。
该项目由于需要统筹考虑公司众多检测场景下的信息化需求,同时审慎地进行相关软硬件系统采购、原LIMS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数据采集系统和自动化仓储等各项工作的调研部署,整体实现数字化检测流程,公司对“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较详细的市场调研,选择适合的服务商,制定更加详细的建设方案等原因,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三、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4条之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用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及“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电力消费增长带动超高压电缆产品需求增加。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全社会用电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进一步促进新型电网建设的发展,带动各类电缆产品特别是超高压电缆需求的显著提升,电缆发展也将对电缆安全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同时,供电网络的坚强稳定不仅要求线缆系统能够在常规稳态工况下承受电压和负荷的波动,也要求线缆系统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耐受短时极大的短路电流而不发生永久性损伤。随着对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的不断提升,电网公司与工业线缆系统用户将越来越多地对入网的电线电缆等产品就短路试验提出入网要求,能源领域用线缆系统大容量短路试验要求将成为用户侧的显著需求。
本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建设超高压大容量实验室,包括超高压线缆的检测、工程模拟试验及安全运行评估进行能力建设,并着重进行大容量短路试验能力建设与技术研究。项目建成后将服务于超高压远距离输电的直流电缆、超高压海上风电电缆及电力设备大容量电缆系统等领域的线缆检测、工程模拟试验及安全运行评估,满足我国超高压远距离输电的直流电缆、超高压海上风电对海底电缆、超高压陆地电缆以及直流电缆的需求,增强公司在大容量短路试验上的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保持和提高公司国际领先的超高压线缆检测能力。
2、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超高压大容量试验及安全评估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是通过升级检测手段,用于建设专项试验方法及能力提升;通过数字化立体仓库建设,节约检测辅助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检测软件的升级,提升国缆检测检测现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交互水平,提升国缆检测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数字化检测能力。同时项目具有创新性,对行业具有带动作用和示范意义,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本项目建设是根据电线电缆检测通常采用的程序:“接收样品——登记信息——样品检验——打印报告”。整个流程中“样品检验”环节是最核心、程序最繁琐、耗时最长、最易人工出错的地方。“样品检验”是指在检验人员接收到样品和相关资料后,人工选择检验方法、查找国家标准,确定实验条件和标准参数,并把相关的信息记录下来,然后操作设备进行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得到的所有原始检验数据都应记录下来,检验过程完全由检验人员凭经验操作。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需对记录的原始数据按照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得出该试验项目的结果。然后检验人员需把计算后的结果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判断该检验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审核人员接收到编制人员编写的原始记录后,检查检验人员采用标准和依据的正确性,原始记录和样品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检验报告的完整性,检验结果的判定和结论是否正确,原始记录计算是否正确、法定计量单位以及仪器设备是否使用正确。最后批准人检查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一致、检验依据和结论是否正确后出具报告。项目前期阶段对公司现有LIMS信息化系统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升级后的LIMS信息化系统执行评估测试和试运行调整,试运行稳定后同步开展数据采集系统+自动化仓储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提升公司检验效率,降低人为差错并增加可溯源性,统一检验流程。
2、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数字化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三)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广东是中国电线电缆产业大省,具有企业数量多、认证品种多、产品种类多、
出口量值多的特点,电线电缆的市场带动了特种电线电缆检测市场的发展。本项目建设将立足广东,辐射广西、福建等南方地区,针对广东省及周边线缆产业提供更加及时、有针对性的检测服务,同时围绕当地其他产业特点拓展新的检测业务,与公司本部形成差异化的发展,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南方地区线缆检测的市场占有率,逐步实现公司的拓地域战略布局。
2、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四、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实施地点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进行调整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赵鑫、曹千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