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广州龙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龙朔”)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诺亚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788,6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9%;广州龙朔持有公司股份为1,15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78%,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史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4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常州诺亚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常州诺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合计2,000万股已竞拍完成,分别由史志刚先生竞拍获取842万股股份,广州龙朔竞拍获取1158万股股份,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截止至本公告日,该部分股票已办理过户登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2025-019)。本次权益变动前,常州诺亚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3,78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11.86%,权益变动后,常州诺亚持有公司股份数减至3,78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1.89%。
(二)广州龙朔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州龙朔于2025年3月3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证券简称:ST天龙(证券代码:300029,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1,580,000股股票”
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竞拍成功,成交价格为4,327万元。目前该部分股票已办理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龙朔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78%,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史志刚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史志刚先生于2025年3月31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证券简称:ST天龙(证券代码:300029,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8,420,000股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竞拍成功,成交价格为5,126万元。目前该部分股票已办理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后,史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常州诺亚 | 合计持有股份 | 23,788,606 | 11.86% | 3,788,606 | 1.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88,606 | 11.86% | 3,788,606 | 1.8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广州龙朔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11,580,000 | 5.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1,580,000 | 5.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史志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8,420,000 | 4.2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8,420,000 | 4.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1、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股东常州诺亚、广州龙朔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广州龙朔及史志刚先生取得上述相关股份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诺亚)》;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龙朔)》;
3、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数量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