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具体每笔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将以公司与各有关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王仁宗先生全权处理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申请信用贷款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方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