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实施、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另外,全体监事均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前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时间 | 届次 | 议案内容 |
2024年3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24年4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4年4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方面,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特别是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监事会成员也将积极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