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南王科技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四)交易期限
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交易违约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即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导致交割风险。
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现货市场损失和汇兑损失。
(三)操作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则可能存在衍生品业务损失交易机会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二)加强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三)审慎选择交易对手
慎重选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四)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部门,及时关注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利率的信息分析与监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严格执行风险预警与应对机制,及时报告并止损。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及披露。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忠军 郭西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