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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1证券简称:德宏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2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18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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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13,904,376.39 | -13,056,583.64 |
营业成本 | 13,904,376.39 | 13,056,583.64 |
2024年1-11月利润表项目 | ||
销售费用 | -9,873,445.48 | -9,163,054.89 |
营业成本 | 9,873,445.48 | 9,163,054.89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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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