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风险级别不高于PR2或类似等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