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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06,913.40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11,449,881.54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56,962.6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8,807,966.83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10,656,670.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57,794,333.30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2024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1,191,294股。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1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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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金额761,191.29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
(二)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若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1元(含税)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61,191.29 | 10,656,670.89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06,913.40 | 15,448,735.66 | 54,166,778.2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811,449,881.5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57,794,333.3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417,862.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840,809.1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417,862.1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47.25%、52.29%,不存在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均达到公司总资产50%以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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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增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