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启全先生、乔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启全先生、乔政先生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