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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2024年度认真审慎履行职责,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2名)。其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峰、戴亦一、曾源,其中刘峰为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峰、戴亦一、张文娜,其中刘峰为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对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为促进经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进行协调,推动公司审计工作高效完成。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的定期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针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次,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职,对公司定期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与经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业务发展与规划提出建议。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4年2月7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健康科技业务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提议启动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组建评审小组的议案》;2.《关于制定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2024年4月15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5.《公司2023年7-12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6.《关于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4月22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2.《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4.《公司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7.《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8.《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公司2023年度提取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10.《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5月15日第十届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4年8月28日第十一届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公司2024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3.《公司2024年1-6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一届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2024年年报编制中的履职情况1.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在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总体计划。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并书面督

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按预约时间完成。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2024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与采用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定。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五、总体评价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提升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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