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600663 | 证券简称:陆家嘴 | 编号:临2025-011 |
B股900932 | 陆家B股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2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568,212.47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于2024年6月21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262号)。
报告期内,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全部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完毕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
2024年6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全部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完毕后,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备注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 216180100100281664 | - | 已销户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5,940,000,000.00元。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796,568,212.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未发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陆家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99,999,998.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 1,796,568,212.47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6,568,212.47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重组相关费用 | 不适用 | 5,940,000,000.00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不适用 | 660,000,000.00 | 0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600,000,000.00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1,796,568,212.47 | 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5,940,000,000.00元。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568,212.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临2024-045)。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1,785.73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96,568,212.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