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房地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单位,并确定在审计范围与2023年一致的情况下,2024年审计费用为644万元,与2023年持平。
以上聘任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同时根据该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同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年限的要求,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曹志斌先生变更为赵莹女士,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颖女士、赵莹女士。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于2024年10月启动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工作,并专项核查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最终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和专项报告。
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相关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年10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中天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沟通》的报告,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二)2025年2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中天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中沟通》
的报告,就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主要内控缺陷和改进情况进行了沟通和讨论,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2025年4月22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普华永道中天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末沟通》的报告,就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认定的依据和程序进行了讨论,就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过程中会计政策选用的适当性和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审阅。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策略和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结论公正、客观。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