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025年04月23日
吉林·敦化
目录
目录 ...... 2
审议事项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事项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
审议事项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3
审议事项四:2024年财务工作报告 ...... 45
审议事项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9
听取材料一: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71
听取材料二:关于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 87
听取材料三: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89
听取材料四:关于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 90
听取材料五: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91
听取材料六: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 92
审议事项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39项议案,39项议案均表决通过。会议相关公告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内的4次股东大会会议,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对每项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合计审议9项议案均表决通过。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会议相关公告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4年,面对医药行业的加速变革,公司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坚持“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发展模式,聚焦医药主业,全年围绕“提质增效、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00,189.64万元,比年初增加73,575.58万元,增长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2,758.82万元,比年初增加181,598.53万元,增长6.67%;资产负债率为11.27%;实现营业收入261,057.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854.82万元,降低2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1万元,增加9,151.34万元,增长6.27%。
公司具体经营情况:
(一)医药行业
2024年,公司以创新驱动为引领,聚焦医药主业全产业链布局,系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通过深化“大品种群+多品种群”营销体系战略,精准培育核心产品、强化渠道管控与资源协同共享,实现医药板块营业收入227,376.10万元,展现出强劲发展韧性。其中,中药板块持续发挥支柱效能,以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3个核心品种为引擎,带动重点品种协同发力,实现营业收入160,554.13万元;化药板块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新品种加快形成销售,化药板块营业收入27,685.38万元;医药商业板块优化终端
网络布局,连锁药店批发及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136.60万元。依托核心大品种销售势能,公司动态优化品种结构,对重点品种、潜力品种实施精准投入,形成“过亿单品引领、千万级品种支撑、百万级产品蓄力”的梯队产品矩阵,同步强化基础研究与学术推广双驱动,构建研发转化与市场拓展的营销联动机制,持续夯实传统中药领域竞争优势,为打造现代化医药产业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1.中药公司中药产品涵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中药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中药产业围绕“道地性药材”、“全过程质量”和“智能化制造”三大核心,多点发力,培育中药产业优势。公司不断夯实生产制造基础,加强中药全产业链持续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以持续的技术升级带动中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4年,中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554.1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1.50%。公司中成药覆盖安神补益类、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及代谢疾病、皮肤及免疫系统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在安神补脑、心脑血管等中医优势领域,公司凭借多年积累,形成了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3个核心大品种,并以此为基础,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打造大品种群与多品种群相结合的营销模式。通过培育“敖东品质中药”优势品牌,公司中药核心优势逐渐凸显。2024年,公司重点培育品种龟芪参口服液、金芪降糖胶囊、孕康颗粒等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目前,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已经取得显著进展,累计获得500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公司不断加强中药配方颗粒重点区域、重点医疗机构开发,坚持等级中医院开发为主,三终端和线上平台为辅,以临床推广带动产品销售。在中药饮片方面,公司持续推进鹿茸、人参等东北道地中药材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人参、鹿茸、五味子、灵芝(赤芝)和灵芝孢子粉(赤芝)5个品种中药材吉林省首家通过GAP延伸检查。人参和鹿茸获得“三无一全”品牌认证,敖东人参上榜“2024道地药材品牌”,逐步打造敖东品质中药示范。公司围绕“一北一南”的中药产业布局,在安徽省长丰县投资成立敖东安徽公司,毗邻亳州药材市场,占据长三角的区位优势、物流优势,进一步完善了中药供应链基础。2.化学药品2024年,公司化学药品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685.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0.61%,化学药品包括化学药品针剂、化学药品普药和化药原料药。公司化药治疗领域包括:抗肿瘤药物、免疫调节药物、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及代谢疾病、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等。公司以终端市场深度开发驱动增长,核心品种注射用核糖核酸II通过完善营销体系实现结构性突破:自建终端团队覆盖万余家专业诊所,2024年销量达182.7万支,同比增加
20万支,为产品下一步销售奠定基础。优势品种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构建循证医学壁垒,联合上海九院开展静脉畸形联合用药临床研究,治疗恶性胸腔积液疗效获多省验证,权威期刊发布三大病种诊疗共识,临床数据驱动销售持续拓展。终端控销队伍,加速产品布局,以营养神经为主的乙酰谷酰胺注射液、治疗肝病的肝水解肽注射液、营养心肌为主的注射用左卡尼汀等潜力品种销售稳步推进。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注射用尿激酶、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等多款产品中标多省联盟集采,集采品种实现“以量换价”,销售稳健。新获批品种快速导入终端,形成新的增长动能。创新驱动成效显著,维格列汀片上市后补齐公司糖尿病用药领域短板,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盐酸厄洛替尼片、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等抗肿瘤、抗病毒药物加速市场渗透,形成“成熟品种稳盘+战略新品突破”的化学药品板块新格局。在营销策略上,采取“等级医院深度耕耘+基层市场精准覆盖”的差异化布局,依托临床指南与专家共识强化学术推广,注射用奥扎格雷钠等产品在脑血栓治疗领域市占率有效拓展。面对集采常态化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通过动态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成本精益管理,推动化学药品业务实现基本稳定,不断夯实传统药企向创新驱动型企业的转型升级,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空间。3.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2024年,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营业收入39,136.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99%。报告期内,连锁药店新增会员人数18.30万人,累计会员人数118.90万人。2024年,公司根据门店网络布局及经营情况,关闭门店11家,新增门店17家,报告期末门店共计190家。敖东大药房通过布局京东、淘宝、拼多多等主流电商平台,推广线上销售,所有线下门店均开始O2O业务,寻求新的销售增长点。新设立医药营销管理中心持续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各项销售业务稳步推进,通过梳理产品结构、挖掘产品卖点、聚焦患者、定位优势渠道、实行精准营销等关键措施,盘活公司多个滞销品种和零销售药品,其中复方金银花颗粒实现销售收入854.38万元,同比增长476.49%,五加芪菊颗粒实现从零到307.86万元的销售收入。公司在医药零售业务布局方面,上游依托医药制造板块夯实产品供给,下游通过会员流量运营与药学服务增值提升复购率,未来将加速渠道下沉与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形成医药全产业链闭环生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4.可转债如期本息兑付,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发行“敖东转债”(代码:127006.SZ),发行规模24.13亿元,“敖东转债”于2024年3月11日起停止交易,2024年3月8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13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4年3月14日起停止转股并在深交所摘牌。截至2024年3月13日(到期日)累计共有11,145,006张“敖东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8,299,456股,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敖东转债”已于2024年3月14日兑付
完毕,到期兑付本息1,363,413,660.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公司发行“敖东转债”融资及偿还过程透明规范,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用形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4,997.06万元,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延边药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2,877.60万元,前处理车间、提取车间、制剂车间、综合研发楼(含动力中心)已完工,2025年1月23日,延边药业前处理车间、提取车间等多个生产车间及干法制粒生产线颗粒剂、煎膏剂生产线等顺利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
5.产品创新研发,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围绕新产品和大品种二次开发稳步推进各研发项目。在中医药传承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并优选中药经典名方、配方颗粒标准及中药药材资源等进行研究。在癌症、肾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等多个治疗领域开展药物研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子公司获得化药4类仿制药磷酸奥司他韦胶囊(30mg、45mg、75mg规格)批准文号3个,获得化药4类仿制药哌柏西利胶囊(75mg、100mg、125mg规格)批准文号3个及其原料药,获得化药4类仿制药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苯磺酸氨氯地平片4个品种批准文号各1个,获得化药4类仿制药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10mg、4mg规格)批准文号2个及其原料药,获得中药经典名方一贯煎颗粒批准文号1个,通过购买获得中药玉屏风口服液、杞菊地黄口服液、抗感解毒颗粒、生脉颗粒4个品种批准文号各1个,通过购买获得化药4类仿制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5mg/10mg、5mg/20mg规格)批准文号2个。子公司开展化药创新药1类新药研发项目1个,化药仿制药研发项目7个,新药研发项目5个,原料药研究3个,开展化药一致性评价研究项目5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合作项目6个,开展化药项目稳定性研究8个。中药经典名方项目13个,产品二次开发项目研究10个,北方药材种质资源建设及新品系列培育研究1个。
2024年,子公司洮南药业研发获得3个新药品种,7个批准文号,获得化药原料药2个,通过注射用赖氨匹林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子公司延吉药业研发获得化药3个品种,3个批准文号,获得“注射用核糖核酸Ⅱ在制备治疗造血功能障碍的药物中的应用”国家发明专利,获得“一种精胺盐酸盐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鹿茸精注射液质量标准研究”等四项课题获得吉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子公司延边药业通过购买获得2个新药品种,2个批准文号,开展安神补脑液防治阿尔茨海默病研究工作,在《中草药》2024年8月第55卷第16期发表《基于“肾脑相济”理论探讨安神补脑液防治阿尔茨海默病》文献1篇,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在《现代药物与临床》《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等期刊、学报发表研究进展论文5篇;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辅助治疗对支原体肺炎患儿血清炎症因子及免疫功能的影响,已在
《现代诊断与治疗》发表;血府逐瘀口服液对长期卧床伴脑出血患者的血栓风险预防及临床效果分析,基于“心肝同治”理论探讨血府逐瘀口服液治疗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研究,2篇文献分别发表在《北方药学》和《辽宁中医药大学》。公司持续推进中药经典名方研发进程,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参与制定由中国中药协会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指南》团标编制工作,为中药配方颗粒提供用药指导。
(二)投资业务
1.广发证券投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52,768,767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238,450,200股,以上持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9.567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36,868,800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0.483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广发证券1,528,087,767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20.0508%。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照2024年12月31日广发证券A股16.21元/股计算,公司持有广发证券A股市值为203.07亿元,广发证券H股10.54港元/股计算,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市值为29.02亿港元,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为26.87亿元,合计持有广发证券市值229.94亿元。根据已经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度报告》显示,目前公司为广发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广发证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682.99万元,公司本期对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为174,940.45万元,比上年同期124,343.52万元,同比增长40.69%。2.证券投资情况为加强公司医药产业的快速升级,进一步加强公司自身的科研攻关能力,以“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的企业运营模式,公司先后对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医药、生物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谋求对医药、生物产业项目进一步合作,促成产研同步,践行成长性和收益性同步增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延边药业合计持有辽宁成大103,625,476股,占辽宁成大总股本的6.77%;直接持有第一医药10,988,525股,占第一医药总股本的4.93%;直接持有南京医药19,944,156股,占南京医药总股本的1.52%,同时公司还是绿叶制药等上市公司的股东。
3.基金项目合作情况公司参与设立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敖东医药基金】、吉林敖东创新产业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产业基金】、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中恒汇金】、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康创业基金】和珠海广发信德厚
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厚泽基金】。其中:公司出资2亿元参与设立敖东医药基金,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40.00%;出资2.04亿元参与设立创新产业基金,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68.00%;出资0.1亿元参与设立广发信德中恒汇金,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1.14%;出资0.5亿元参与设立健康创业基金,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10.00%;出资0.3亿元参与设立广发信德厚泽基金,占该基金出资总额的42.86%。以上基金均正常运作,所投项目涉及生物制药、医药研发、医药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报告期内,部分投资项目已通过并购或其他方式退出。通过基金间接投资这样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生物产业项目,虚心向学、取之精华,有利于加强企业自身的科研攻关能力。下表为敖东医药基金、创新产业基金、健康创业基金、广发信德中恒汇金所投资项目上市进展情况:
公司 |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 投资 机构 | 上市前持股数量(股) | 上市前 持股比例 | 上市后 持股比例 | 发行情况 |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均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制药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医药中间体、多肽中间体的生产(药品、保健品、食品、饲料等涉及专项审批的产品除外);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创新产业基金 | 5,278,000 | 3.3011% | 2.4758% | 2022年5月20日,创新产业基金所持股份解除首发限售,已上市流通。部分退出。 |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饮料、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蜂产品、其他食品);进出口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材;糕点、面包零售;研发和销售包装材料;研发生物技术;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动产和不动产租赁;营养咨询;正餐、快餐、饮料及冷饮服务;咖啡馆服务;商业批发零售;广告业;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游览景区管理;化妆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的制造。 | 创新产业基金 | 4,061,738 | 0.1118% | 0.2388% | 2022年8月21日,创新产业基金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已全部退出。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一家围绕酶、抗原、抗体等功能性蛋白及高分子有机材料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的生物科技企业,依托于自主建立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先后进入了生物试剂、体外诊断业务领域,并正在进行抗体药物的研发,是国内少数同时具有自主可控上游技术开发能力和终端产品生产能力的研发创新型企业。 | 敖东医药基金 | 7,881,927 | - | 1.97% | 2022年11月15日,敖东医药基金所持股份解除首发限售,已上市流通。部分退出。 |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家专注于长效缓释制剂和靶向制剂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微球技术、脂质体技术、脂微球技术以及纳米粒技术四大创新制剂技术,研发产品适应症涵盖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四大疾病谱: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疾病。 | 敖东医药基金 | 3,167,400 | 2.47% | - | 2024年6月3日,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撤回申请文件,北交所终止上市审核。部分退出。 |
成都斯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一家深耕于医疗和兽用体外诊断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全球提供即时检验(POCT)医疗设备和服务,目前已成为国产宠物检测龙头。 | 健康创业基金 | - | 4.4372% | - | 正在退出。 |
北京泰杰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主要从事神经介入领域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生产研发和办公地设在北京昌平普峰医疗创新谷园区,其中有近2,000平方米的万级洁净生产车间。主要产品包括:栓塞用可膨胀弹簧圈系统、栓塞用弹簧圈系统、一次性使用栓塞保护伞、一次性使用介入微导管、一次性使用中间导管和解脱器等。 | 健康创业基金 | - | 1.0748% | - | 2023年5月23日,进行辅导备案。 |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业从事高端医疗影像设备(PET、MR、CT、DR、US和RT)及其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销售,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产品线覆盖全线高端医疗影像设备,并同时拥有全球领先核心技术、雄厚资本实力及顶尖人才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 | 2,587,380 | 0.36% | 0.31% | 2023年8月22日,广发信德中恒汇金所持股份解除首发限售,已上市流通。已全部退出。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测序仪及配套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精准医疗、精准农业和精准健康等提供实时(Real Time)、全景(Whole Picture)、全生命周期(Life Long)的全套生命数字化设备和系统解决方案。 |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 | 1,180,350 | 0.32% | 0.29% | 2023年9月11日,广发信德中恒汇金所持股份解除首发限售,已上市流通。部分退出。 |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所以医疗投资、医院管理、品牌运营为主导,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医疗集团。 |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 | 3,660,768 | 3.0805% | 2.31% | 2024年5月10日,广发信德中恒汇金所持股份解除首发限售,已上市流通。部分退出。 |
(三)大健康产业
2024年,公司大健康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1,212.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13%。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销售保健功能性食品、膳食营养补充剂等大健康产品200多种,其中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22个、保健食品备案凭证85个。主要有“鹿心丸”、“敖东
R鹿胎口服液”、“敖东
R破壁灵芝孢子粉”、“益普利生牌左旋肉碱银杏叶荷叶胶囊”、“植物酵素发酵饮料”、“伸筋贴”、“阿胶人参鹿血膏植物饮料”、“敖东健康牌辅酶Q
软胶囊”等43个单品销售收入过百万元。报告期内,子公司健康科技取得了9个保健食品备案凭证。大健康产品在研项目12个,目前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进。2024年,公司大健康业务通过多元化的营销方式,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做好传统的货架电商基础上,通过短视频、直播、图文等内容形式,加强了兴趣电商渠道的促销力度,进一步开拓抖音平台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子公司健康科技在浙江杭州成立电商事业部,已经平稳运行,实现销售。通过线上线下业务,公司稳步发展大健康产品销售渠道,做好大健康产品销售全渠道平衡发展。
(四)医药主业深耕赋能,传承创新筑梦百年敖东
1.高管增持,注销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92,657股,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75.96万元。2024年7月26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70,000股,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74.31万元。
2024年3月11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经法定审议程序,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2020年至2023年的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提振投资者信心。截止2024年4月24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已经全部办结完毕。2.顺应市场,股份回购,加强市值管理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利用国家股票增持回购再贷款政策给予的机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513,800股,占公司2025年1月31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966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5.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5,418.42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3.以人为本,文化引领,助力实现百年敖东人才与文化始终是推动公司迈向百年基业长青的双引擎。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一动力,不仅是重要的战略资本,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力量;而优秀的企业文化则是内生动力源泉,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公司紧扣发展战略目标,秉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深化组织能力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用人理念,倡导“企业内部无公关”的特色企业文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选聘制度和用人所长,德才并重的用人标准,优化管理团队人员结构,选聘高学历、专业覆盖广泛的专业化团队,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搭建人才发展通道,打造从人才聘任、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到人才培养的全方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培养了“劳模团队、职称团队、大学生团队”三支人才队伍,通过人才选拔,让有能力、敢担当、有作为的人担当重任,推动公司发展,助力实现百年敖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5,74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3,442人,占比59.91%;拥有中高级职称者546人,注册执业药师36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人,全国劳动模范3人,省、州劳动模范36人。这一系列数据不仅彰显了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卓越成就,更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党建共建,攥指成拳,凝聚创新发展动力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和主题党建活动,将求真务实、敢做敢为、持续攻坚作为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为企业品牌价值保值增值赋予新动力。公司坚持打牢基础,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在企业高管中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程参与企业决策。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全过程,推动党员职工争先锋、做表率,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2024年,央视农业农村频道(CCTV-17)《激活最后一公里》栏目播出《吉林敖东:药材基地建设牵引乡村产业发展》,报道吉林敖东通过人参种植户种植人参、鹿场养殖梅花鹿等,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致富,牵引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公司《守正创新谱传奇,行稳致远铸辉煌》短视频作品,在中质协第十二届全国品牌大赛中获奖;企业文化课题被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评为二级成果,这是公司首次获得企业文化类成果。党建引领,攥指成拳,汇聚起中药企业创新发展的磅礴力量,推动传统中医药在新时代浪潮中破
浪前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5.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公司立足医药制造全产业链优势,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致力于实现传统中药的现代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传承中药文化精髓与现代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不断探索创新路径,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研发体系,在中药配方颗粒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延边药业已获得500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通过技术应用实现从药材到成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在科技创新方面,公司引入先进科研技术、数字化生产和智能化管理,推动中药制造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变,同时依托长白山优质资源,建立人参、鹿茸GAP基地,延伸中药产业链,并积极参与中药材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彰显了公司在中药材品质保障和供应链管理方面的卓越成就。公司将继续坚持“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的发展模式,聚焦医药主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创新驱动和新质生产力培育,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的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的美好愿景贡献更多“敖东力量”。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医药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药行业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都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在医保体制改革方面,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对行业生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24年,国家医保政策迎来一系列重要的调整和变革。医保目录调整方面,国家医保局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新增91种药品,显著提升了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
在药品集采方面,2024年,行业继续坚持“以量换价”的政策,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在医疗保障与支付领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2.0版,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在支持产品创新方面,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持续开启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创新药优先审评审批、创新药医保谈判等。在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创新转型、资本市场助力等共同推动下,经历多年的研发积累,我国创新药研发质量明显提升,为提升医药行业竞争力注入新动能。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从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药品价值评估和配备使用、推进中药科技创新、强化中药质量监管、推动中药开放发展、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内容,构建了“供好药、造好药、制好药、用好药”从源头到下游应用的全链条策略,为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聚焦于医药主业,创新驱动与产融结合。公司坚持“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发展模式,在保持医药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大健康领域,通过创新研发,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并提升产品附加值。依托医药制造全产业链优势,系统构建新质生产力,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公司优化金融资产配置,深化产融结合效能,实现金融资本反哺实体产业、产业生态赋能价值增长的良性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三)经营总体思路
公司依托“敖东及图”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优势,充分发挥产品质量优势,挖掘核心大品种群、重点品种群、潜力品种群的市场价值,打造具有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等技术优势的医药产业集团。公司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在2024年的基础上达到医药行业平均增长率,争取实现净利润匹配营业收入增长水平,并制定202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本部分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划做出适度调整。
(四)202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中药业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中国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发展阶段。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中药业务围绕“中成药、配方颗粒、中药材”三大板块,打造中药新质生产力。
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始终恪守生产“安全、可靠、放心药”的初心使命,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坚持源头严管、过程严控、风险严防,确保产品品质更加卓越。强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贯穿中药生产制造全链条,严抓药品质量,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持续推进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聚焦成本控制,开拓创新,在采购、生产、质量、物流全环节、全流程降本增效。推动中药制造全产业链协同,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秉持“工匠”精神,严抓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药品品质,对产品精益求精,确保每一种药、每一粒药都安全、可靠、放心。
创新研发方面:传承中药,遵循古今经典,持续攻关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继续加强校企、院企产学研联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培
养中药研发人才,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继续推进多款经典名方产品和大品种二次研发,关注各级政府部门的产业政策,做好国家及省州市的项目申报,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增加更多品种备案。开展中药大品种技术保护、同名同方药品申报等工作。深入挖掘人参、鹿茸等道地中药材的核心价值,以科研开发赋能传统中药材高附加值的项目攻关。加大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等核心品种的循证医学和真实世界研究,提升产品价值。市场营销方面:不断完善营销体系,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团队协同、资源共享营销机制。通过整合优化全国营销资源,建立跨区域、跨产品的营销体制机制,强化营销队伍的战略协同能力与全局经营意识。深度契合国家医药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医药代表管理及合规推广要求,创新构建“专业分工+队伍协同”的营销组织架构,实现学术推广、渠道管理与终端服务的高效联动。聚焦核心产品矩阵建设,依托循证医学研究与差异化临床价值挖掘,系统性推进核心品种、重点品种培育计划。目前,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终端市场需求走势和药品招标政策导向,把握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目录调整所带来的结构性机会,中选中药集采品种血府逐瘀口服液、消栓口服液凭借良好的疗效、合理的剂型和稳定的消费群体,确保在市场占有率和单产品产销规模方面做进一步提升。加强配方颗粒重点区域重点医疗机构开发。通过精准市场分层、多维学术赋能及新零售营销生态构建,全面提升核心品种在安神补益、心脑血管等优势治疗领域的市场销售。力争再培育出多个亿元级核心单品,并加速打造具备十亿级市场潜力的战略品种,持续强化公司在中药现代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化学药品业务
创新研发方面: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持续加大化学药品研发力度,多元化、差异化布局,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动态考核研发投入,审慎评估筛选适合公司发展的新产品,不断拓宽在研产品管线,力争快速形成化药新品梯队。通过精细化管理措施,争取实现在研审评品种年度内获批上市,一致性评价、稳定性研究项目,加快申报国家局审评。老品种二次开发方面,积极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充分释放老品种发展潜力。
市场营销方面:持续推进营销改革,不断拓展夯实多元化营销体制机制建设,实现营销团队精诚协作、营销资源全局共享,破局增效。营销资源网格覆盖形成合力,精耕细作、分层运营。对重点核心等级医院、潜力科室及基层市场定制差异化的推广方案,通过学术推广、患者管理实现销售网络深度覆盖。通过临床加终端销售模式,巩固注射用核糖核酸II等核心品种市场地位,优化临床人员绩效考核及精细化招商策略,全年规划举办营销峰会、学术研讨会,覆盖医院终端,同步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渠道下沉,推动终端渠道资源全国覆盖率有效提升,实现销售放量。针对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等重点品种,依托全国价格监测系统维护省
级价格体系稳定性,深化与权威专家的临床研究合作,拓展肿瘤辅助治疗等新适应症,力争实现销售新突破。中选集采品种注射用尿激酶、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维格列汀片等,加速市场渗透,实现销售增量。获批新品种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哌柏西利胶囊、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等,力争尽快实现销售。
3.大健康产品业务
创新研发方面:公司聚焦大健康领域战略纵深布局,紧密围绕健康消费升级趋势,以科研创新为引擎,通过构建需求分析、产品研发、市场验证大健康产品研发体系,持续强化功能型健康产品的研发,依托优质人参、鹿茸北方道地药材优势,打造覆盖营养干预、免疫调节、精准养生等多元场景的新一代健康产品矩阵,建立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市场销售方面:公司深化全场景精准营销,基于中老年康养、职场亚健康调理及新生代健康消费群体的精准客户群体,构建学术推广、场景营销、数字传播一体化品牌价值传递模式,深度整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及线上线下渠道,加速布局全渠道销售体系,并动态优化客户结构以降低渠道集中风险,实现大健康产品渗透率与品牌溢价能力双提升,持续推进公司在大健康产业的创新引领,驱动盈利结构向高附加值方向升级。
4.金融投资领域
公司持续强化金融资产战略配置能力,通过持有广发证券优质股权多年持续获得稳定收益。参与广发信德设立五只基金,优选投资医药、生物产业项目,寻求合作,反哺医药主业。公司在有权机构批准的投资额度内,持续优化权益类投资及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通过多种方式不断优化公司核心资产,并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对公司持有的资本市场股权进行合理调整。一是基于对广发证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持续持有核心优质金融资产广发证券。二是围绕医药主业拓展投资上市公司的业务合作。三是做好参与广发信德合伙五只基金的投后管理和运营退出工作。在金融投资方面,公司利用金融投资形成的资本优势,积极服务医药产业,持续提升资本运营与实体产业发展相辅相成。
(五)未来发展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及带量采购常态化都将直接对医药企业产生影响。公司存在产品价格承压与利润空间收缩压力,叠加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趋严带来的研发周期延长和成本攀升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把握行业趋势,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和政策的变化,加强市场调研与预测,提前应对政策风险。依托公司独家品种多、基药品多的多重优势,积极适应国家医药改革变化。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品牌驱动,降低行业变化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
润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2.原料成本风险
公司未来可能面临中药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其背后原因包括极端天气对中药材生长的影响、种植面积缩减、种植成本增加,以及国际市场对中医药需求的增加和保护条例对野生中药材采挖的限制。此外,中药材市场的供需不平衡、资本炒作等因素也导致价格波动。尽管2024年中药材市场整体价格有所回落,但部分品种仍呈现上涨趋势。应对措施:一是通过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GAP基地,确保关键药材的稳定供应。二是利用数据分析和市场调研,适时预测中药材需求变化,优化采购与库存管理,降低交易成本。三是推动中药材供应链协同管理,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供应链效率。四是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品种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
3.产品质量风险
中药材及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与安全,药品质量风险主要源于原材料质量不稳定、加工过程不规范、存储条件不达标以及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中药材的生长环境复杂多变,种植技术、采摘时节等因素均会影响其质量,而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应对措施:公司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对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并按要求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生产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4.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主要体现在产品价格、质量、研发能力、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难以区分不同品牌之间的差异,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新药研发、现有药品改进和新治疗方法探索,通过研发创新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异化。同时,公司通过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忠诚度,吸引新用户,留住老客户,保持产品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5.药品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面临全生命周期的高风险挑战,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门槛、长周期的产业特性。从基础研究到商业化生产,新药研发需历经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IND申报、多期
临床试验、NDA审批等十余个关键环节,全程耗时时间长,成功率低。在研发实施层面,多学科交叉的复杂技术体系导致各环节存在显著不确定性,药理毒理研究、CMC工艺开发、临床方案设计等关键节点的技术瓶颈可能造成研发周期延长。其次,创新药研发同质化竞争加剧,随着药品注册监管法规体系持续升级,行业监管要求更为严苛。从企业运营角度看,面临研发资金不足、专利保护等多重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以及药物研究机构合作,组织实施产品研发工作,建立科学的研发项目评估机制、立项机制、跟踪机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注册政策法规和指导原则开展研发工作,对研发项目关键节点进行风险控制,尽量尽早规避风险、及时有效应对或转移风险,科学合理地降低药品研发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6.证券投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和参与投资的基金项目主要渠道为国内证券市场退出。注册制的推出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可能导致证券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所投资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基金项目的退出节奏和收益。应对措施:公司明确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制定管理规范和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保持审慎的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并密切关注政策环境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审议事项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秉持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通过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内部控制实施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共审议了27项议案,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全部会议,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11日 | 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通过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3月18日 |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通过 |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通过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监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审议《关于2023年度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 |||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通过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8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回购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通过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通过 |
审议《关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9日 |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上述会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通过调查研究、查阅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科学决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得到了落实执行。监事会重点监督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五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规范,委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在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强化监督制衡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形成了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与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均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决议,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时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及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整体财务表现,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业务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在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关联董事、监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5.投资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00,000,000.00元投资设立子公司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现代中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储运、销售和延伸服务。监事会认为:成立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是敖东中药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建成后,将形
成敦化、合肥“一北一南”的两大中药生产基地,将极大提升产业辐射服务全国的能力,这是敖东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该对外投资事项。2024年度内不存在股东及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该制度体系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能够充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的重点活动,并实施监督。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并将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以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全体股东利益。
7.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组织签署承诺书,并制订了严格的报送程序。公司对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规范健全,做到了内幕信息在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及时登记,严格防范内幕交易风险,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提升规范运作与监督工作水平,与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携手共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诚信形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会议组织与议题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2.强化监督职能
依法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高效运行。
3.加强与管理层沟通协作
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确保公司各类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聚焦财务监督与风险防范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提升监事会自身建设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通过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会计金融知识,拓宽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监事会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勉尽责,积极作为,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监督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审议事项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可上网查阅。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汇报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吉林敖东 | 股票代码 | 00062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振宇 | 赵仁和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
传真 | 0433-6238973 | 0433-6238973 | ||
电话 | 0433-6238973 | 0433-6238973 | ||
电子信箱 | 000623@jlaod.com | 000623@jlaod.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上游行业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业和原料药制造业,下游行业为药品流通行
业。1)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升生活质量、推动经济与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创新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以及研发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生产必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低,且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随着医药制造业创新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产业优化升级的持续推进,医药行业正迎来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2)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在创新药物研发、生物技术突破及数字医疗应用的多重驱动下呈现向好态势。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预计达1.64万亿美元,但受地缘政治、价格治理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市场出现阶段性调整。从需求增长因素看,人口老龄化、慢性病与肥胖症需求增长是推动全球医药市场增长的关键因素。从全球医药市场细分领域看,化学药仍占据主导地位,未来市场规模增速日益趋缓;受GLP-1类减肥药、CAR-T细胞疗法等创新产品驱动,生物药增长显著。从全球医药市场区域格局上看,美国仍然保持全球最大医药市场地位,欧洲与日本增速低于新兴市场增长。我国创新药出海加速,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1-12月统计数据,我国进口医药材及药品总额3,669.0亿元人民币,同比微增0.8%;出口中药材及中成药94.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8%,整体贸易规模与上年保持基本稳定。
3)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2024年,受国家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四同药品”医保药价治理以及中药材价格上涨、终端消费增速放缓等影响,叠加传统产能过剩与新兴技术转化滞后等因素共同作用,医药行业整体业绩承压,虽然收入端基本平稳,但利润端较上年同期为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89.5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利润总额3,4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1.1%。尽管当前医药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但长期来看,医药行业的增长逻辑仍然未变。随着我国医疗保障覆盖面及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化、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医药行业仍有可预期的发展空间。2024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
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推动创新研发,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医保支付,各政策管理部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提出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到2024年3月,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提出从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和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两个方面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贡献。
2024年3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进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等内容。指导提升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区域内中医专科诊疗能力。以推进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发挥特色优势,不断推动中医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13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及医疗领域的更新与建设方向。2024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2024年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强调要推进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2024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医疗卫生设备的更新升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4年5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对促进医药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在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提出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在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健全中药审评证
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等具体任务,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将充分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创新药行业活力,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7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将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与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产品属性分类,进一步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旨在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该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8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称将指导其他省份每年选择2—3个地区为重点来推广三明经验,5年内实现全覆盖。2024年9月7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2025年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试点。支持试点地区抓好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政策宣贯落实,对相关领域外商洽谈项目开展“专班式”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尽早落地。适时进一步扩大医疗领域开放试点。2024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共分四章49条,围绕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处置,提供了全面的合规指导,覆盖学术拜访、业务接待、咨询服务、捐赠赞助等9个关键场景。标志着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工作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转变,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24年10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4年1-4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统计数据,展现我国医疗服务覆盖水平。2024年1-4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诊疗人次已达25亿,同比增长15.9%;出院人次突破10,794.5万,同比增长11.2%。2025年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我国中医馆数量已从2015年的3000余个增长至4.2万个,基本实现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目前,99.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持续扩大。近年来,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为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11月27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厘清医药代表与药品销售人员的边界,强化医药代表准入、备案、学术推广等环节的管理,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管理责任。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2024年的调整中,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2024年参与谈判/竞价的117种目录外药品中,89种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和价格降幅与往年基本相当。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新版药品目录已于2025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2024年12月12日,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结果显示,本次集采有62种药品采购成功,均为已过专利期、有多家企业生产、竞争充分的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另外,234家企业的385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本次集采涉及的企业和品种数量均创下历史新高,部分品种拟中选价格降幅超90%,创下最大价格降幅。2024年12月30日,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子公司延边药业、力源药业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公司产品血府逐瘀口服液、消栓口服液拟中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将有利于公司扩大血府逐瘀口服液的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025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实现常用中药材规范种植和稳定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传承创新并重、布局结构合理、装备制造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竞争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高度评价了我国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随着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预防胜于治疗”的理
念,主动践行“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健康管理方式。中华优秀传统中医药能够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心健康利益,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健康体魄的向往,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健康成为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石。中医药凭借其“治未病”的独特优势,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中药新药研发注入新动力,也为中医药的振兴和国际化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中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吉林敖东起源于1957年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1981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3年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1年,吉林敖东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以医药产业为基础,以“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模式快速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自敖东制药厂建立以来,始终秉承“救济世人”的传统美德,恪守“世人健康,敖东职责”的经营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放心药。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敦化市吉林敖东工业园、延吉市吉林敖东高新科技制药园、洮南市吉林敖东植物化学制药园三大现代化产业基地形成医药制造集群,持续推动技术升级与产品创新,凭借对产品质量的精益求精,公司赢得了消费者的持续信赖。作为中华老字号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资产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达330.02亿元,净资产292.82亿元。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公司连续十余年荣登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单,2024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中药榜第26位,并跻身“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资产质量稳居行业前列。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第十六届及第二十一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吉林省慈善奖·捐赠企业、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吉林省博爱奖、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重质量讲诚信品牌会员单位等多项荣誉。此外,公司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及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卓越信誉和良好口碑。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中药、化学药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业务范围已涵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等多个领域,并积极
拓展保健食品、食品、养殖、种植等相关产业,逐步形成“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持续打造医药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医药行业整体面临较大挑战,公司中药、化学药品、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三大业务板块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三大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27,376.1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7.10%,较上年同期下降23.79%。其中中药营业收入实现160,554.1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1.50%。化学药品营业收入实现27,685.3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0.61%。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实现收入39,136.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4.99%。
公司立足于医药制造业,致力于中药现代化,持续巩固医药板块,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在保持已有大品种销售业务稳定增长下,构建多品种群梯队发展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公司现有生产批准文号627个,其中中药生产批准文号314个,化学药品生产批准文号313个,包含46个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详见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公司共有211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其中甲类102个,乙类109个;共有95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龟芪参口服液”、“养血饮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注射用核糖核酸Ⅱ”、“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少腹逐瘀颗粒”、“羚贝止咳糖浆”、“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金芪降糖胶囊”、“感冒清热胶囊”、“脑心舒口服液”、“孕康颗粒”、“注射用奥扎格雷钠”、“肾复康片”、“金莲花口服液”等(详见表2:主要产品目录)。
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
序号 | 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名称 | 功能主治 |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
1 | 丹香清脂颗粒 | 活血化瘀,行气通络,用于高脂血症属气滞血瘀证者。 | 国药准字Z10980106 |
2 | 杜蛭丸 | 补肾益气活血。用于气虚血瘀型缺血性中风病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递,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语言蹇涩等。 | 国药准字Z20103056 |
3 | 龟芪参口服液 | 益气养血,滋阴助阳,适用于气血不足,阴阳两虚。症见心悸气短,神疲乏力,少食倦怠,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失眠健忘。 | 国药准字Z22023955 |
4 | 鹿鞭回春胶囊 | 补肾壮阳。用于肾虚体弱、失眠、健忘。 | 国药准字Z22025505 |
5 | 泌石通胶囊 | 清热利湿,行气化瘀。用于气滞血瘀型及湿热下注型肾结石或输尿管结石,适用于结石在1.0cm以下者。 | 国药准字Z20054873 |
6 | 尿毒灵软膏 |
通腑泄浊,利尿消肿。用于全身浮肿、恶心呕吐、大便不通、无尿少尿、头痛烦躁,舌黄,苔腻,脉实有力,以及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及肾性高血压。
国药准字Z20050207 | |||
7 | 杞黄益肾口服液 | 温补肾阳,活血化瘀。适用于肾阳虚兼血瘀引起的腰膝酸软,阳痿,夜尿频多,心悸,头晕,胸闷,肢体麻木,四肢乏力等症。 | 国药准字B20050049 |
8 | 参芪王浆养血口服液 | 补益气血,养心安神。用于气血两虚证,症见神倦乏力,食欲不振,失眠。 | 国药准字B20040026 |
9 | 天蛾补肾口服液 | 补肾壮阳,益气培元。适用于肾阳虚症,症见神疲乏力,畏寒肢冷,腰膝酸软,阳痿等。 | 国药准字B20020143 |
10 | 小檗皮提取物 | 原料药。 | 国药准字Z20123044 |
11 | 小儿芪楂口服液 | 健脾益气,消食健胃。用于脾胃气虚引起的小儿厌食,症见食欲不振、食量减少等。 | 国药准字Z20133035 |
12 | 壮肾丸 | 补肾壮阳,益气养血。用于肾阳不足,气血虚弱。 | 国药准字Z20010040 |
13 | 补肾养血胶囊 | 补肾填精,健脾养心。用于中老年脾肾两虚和心气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失眠健忘,心悸气短及性功能减退等症。 | 国药准字B20020094 |
14 | 杜香油胶丸 | 用于慢性气管炎。 | 国药准字H22024846 |
15 | 复方氯化钾泡腾片 | 本品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 国药准字H20067543 |
16 | 复方维生素B12乳膏(Ⅰ) | 1.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Ⅲ度。2.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Ⅲ度、Ⅳ度。 | 国药准字H20030819 |
17 | 复方维生素B12软膏(Ⅱ) | Ⅰ-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恢复期。 | 国药准字H20030060 |
18 | 双黄肠炎分散片 | 泻火解毒,燥湿止泻。用于湿热泄泻,症见大便次数增多、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大便色黄秽臭、肛门灼热、腹痛、烦热口渴、小便短黄、舌苔黄腻、脉濡数或滑数,急性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 国药准字Z20123041 |
19 | 珍石烧伤膏 | 清热止痛,活血生肌。用于面积不超过10%的浅、深Ⅱ?烧烫伤。 | 国药准字Z20020090 |
20 | 注射用核糖核酸Ⅱ | 免疫调节药。适用于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软组织肉瘤及其他癌症的辅助治疗,对乙型肝炎的辅助治疗有较好的效果。本品亦可用于其他免疫机能低下引起的各种疾病。 | 国药准字H22020006 国药准字H22020007 国药准字H20056530 |
21 |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 头颈部恶性肿瘤。 | 国药准字H20060214 |
22 | 参泽舒肝胶囊 | 祛湿降浊、舒肝健脾。用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伴随肝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瘀血湿热内阻者,症见肝区不适或疼痛,痛处不移,脘腹胀满。 | 国药准字Z20130022 |
23 | 复方熊胆乙肝胶囊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中阻证,症见胸胁脘闷,口黏口苦,恶心厌油,纳呆,倦怠乏力,肢体困重或身目发黄等。 | 国药准字Z19991059 |
24 | 固元颗粒 | 益气固本。用于癌症化疗、放疗后引起的神疲乏力及免疫功能和造血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国药准字Z10950066 |
25 | 茴天通络颗粒 | 温补肝肾、活血通络。适用于缺血性中风(脑血栓形成,腔隙性脑梗塞)恢复期、后遗症期所致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言语不清、口舌歪斜、腰膝痿软,尿频清长或怕冷者。 | 国药准字B20020148 |
26 | 盐酸博安霉素 | 原料药。 | 国药准字H20060100 |
27 | 心脑舒通胶囊 | 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中风恢复期的半身不遂;语言障碍和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缺血性疾患,以及各种血液高粘症。 | 国药准字Z22021965 |
28 | 清脑止痛胶囊 | 祛风清脑,化瘀止痛。用于普通型偏头痛肝风夹瘀证。症见头痛、恶心呕吐、头晕、畏光、怕声、心烦易怒等。 | 国药准字Z20080035 |
29 | 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
用于提高机体免疫力。可在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放射线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各种恶性肿瘤、改善肿瘤患者恶液质时配合使用。
国药准字H22026121 | |||
30 | 盐酸关附甲素注射液 |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心血管内科。 | 国药准字H20051680 |
31 | 玉盘消渴片 | 养阴益气,生津止渴。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症见倦息乏力,自汗盗汗,气短懒言,口渴喜饮,五心烦热,尿赤便秘;Ⅱ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国药准字Z19991110 |
32 | 水杨酸咪唑片 | 本品适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国药准字H20055145 |
33 | 水杨酸咪唑 | 原料药。 | 国药准字H20055146 |
34 | 澳泰乐胶囊 | 舒肝理气,清热解毒。用于疲乏无力,厌油腻,纳呆食少,胁痛腹胀,口苦恶心,甲、乙型肝炎及各种慢性肝炎见上述症候者。 | 国药准字Z20050837 |
35 | 肾复康片 | 清热利尿,益肾化浊。用于热淋涩痛,急性肾炎水肿,慢性肾炎急性发作。 | 国药准字Z20050201 |
36 | 养血饮片 | 补气养血,益肾助脾。用于气血两亏,崩漏下血,体虚羸弱,血小板减少及贫血,对放疗和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国药准字Z20050773 |
37 | 澳泰乐颗粒 | 舒肝理气,清热解毒。用于肝郁毒蕴所致的胁肋胀痛、口苦纳呆、乏力;慢性肝炎见上述证候者。 | 国药准字Z22021221 |
38 | 养血饮颗粒 | 补气养血,益肾助脾。用于气血两亏,崩漏下血,体虚羸弱,血小板减少及贫血,对放疗和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国药准字Z20060121 |
39 | 五加芪菊颗粒 | 益气健脾,消食导滞。用于脾虚食滞所致的高脂血症。 | 国药准字Z20025634 |
40 | 养血饮口服液 | 补气养血,益肾助脾。用于气血两亏,崩漏下血,体虚羸弱,血小板减少及贫血,对放疗和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国药准字Z22021226 |
41 | 双刺杞口服液 | 健脾安神。用于脾虚所致精神不振,倦怠乏力,食少纳呆,心悸失眠。 | 国药准字B20020207 |
42 | 养血饮胶囊 | 补气养血,益肾助脾。用于气血两亏,崩漏下血,体虚羸弱,血小板减少及贫血,对放疗和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国药准字Z20050772 |
43 | 澳泰乐片 | 舒肝理气,清热解毒。用于疲乏无力,厌油腻,纳呆食少,胁痛腹胀,口苦恶心,甲、乙型肝炎及各种慢性肝炎见上述症候者。 | 国药准字Z20050462 |
44 | 抑亢散 | 育阴潜阳,豁痰散结,降逆和中。用于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引起的突眼,多汗心烦,心悸怔忡,口渴,多食,肌体消瘦,四肢震颤等。 | 国药准字Z20050270 |
45 | 维儿康洗液 | 疏风清热,除湿解毒。适用于风热湿毒所致的丘疹性荨麻疹、痱子的辅助治疗。 | 国药准字B20020015 |
46 | 维妇康洗液 | 清热解毒,除湿止痒。用于改善阴道炎(老年性阴道炎除外)引起的外阴灼热、瘙痒等症。 | 国药准字B20020022 |
表2.公司主要产品目录
类别 | 主要产品 | 产品图片 | 产品功能或用途 |
1 | 安神补脑液 | 生精补髓,益气养血,强脑安神。用于肾精不足、气血两亏所致的头晕、乏力、健忘、失眠;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 |
2 |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 | |
3 | 龟芪参口服液 | 益气养血,滋阴助阳,适用于气血不足,阴阳两虚。症见心悸气短,神疲乏力,少食倦怠,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失眠健忘。 | |
4 | 养血饮口服液 | 补气养血,益肾助脾。用于气血两亏,崩漏下血,体虚羸弱,血小板减少及贫血,对放疗和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 |
5 | 血府逐瘀口服液 | 活血祛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头痛日久、痛如针刺而有定处、内热烦闷、心悸失眠、易燥易怒。 | |
6 | 注射用核糖核酸Ⅱ | 免疫调节药。适用于胰腺癌、肝癌、胃癌、肺癌、乳腺癌、软组织肉瘤及其他癌症的辅助治疗,对乙型肝炎的辅助治疗有较好的效果。本品亦可用于其他免疫机能低下引起的各种疾病。 | |
7 | 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 | 主治唇癌、舌癌、齿龈癌、鼻咽癌等头颈部鱗癌。亦可用于治疗皮肤癌、乳腺癌、宫颈癌、食管癌、阴茎癌、外阴癌、恶性淋巴癌和坏死性肉芽肿等。对肝癌也有一定的疗效。对翼状胬肉有显著疗效。 |
8 | 少腹逐瘀颗粒 | 活血逐瘀,祛寒止痛。用于血瘀有寒引起的月经不调,小腹胀痛,腰痛,白带。 | |
9 | 羚贝止咳糖浆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咳嗽及痰湿咳嗽。 | |
10 | 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 适用于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适用于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 | |
11 | 金芪降糖胶囊 | 清热益气。主治气虚兼内热之消渴病,症见口渴喜饮,易饥多食,气短乏力等,用于轻、中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
12 | 感冒清热胶囊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
13 | 脑心舒口服液 | 滋补强壮,镇静安神。用于身体虚弱,心神不安,失眠多梦,神经衰弱,头痛眩晕,属上述证候者。 | |
14 | 孕康颗粒 | 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和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 |
15 | 注射用奥扎格雷钠 | 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 |
16 | 肾复康片 | 清热利尿,益肾化浊。用于热淋涩痛,急性肾炎水肿,慢性肾炎急性发作。 | |
17 | 金莲花口服液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
18 |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 | 1.室上性心动过速。2.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3.高血压急症。4.不稳定性心绞痛。 | |
19 | 维D2乳酸钙片 | 用于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钙的补充。 |
20 | 羧甲司坦泡腾片 | 本品为粘液稀化学药品,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患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 |
21 | 注射用卡络磺钠 | 用于泌尿系统、上消化道、呼吸道和妇产科出血疾病。对泌尿系统疗效较显著,亦可用于手术出血的预防及治疗等。 | |
22 | 注射用赖氨匹林 | 不适用于口服给药的发热及中度疼痛的治疗。 | |
23 | 鼻炎宁颗粒 | 清湿热,通鼻窍,疏肝气,健脾胃。用于慢性鼻炎,慢性副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 | |
24 |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3)经营模式
①管理模式
公司创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功能定位为“研究型董事会”,核心职能聚焦战略规划、资本配置、人才治理。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运营章程和事权,在集团战略框架与合规监管双重约束下,独立决策、市场化考核。母子公司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责权利,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优势,从而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②采购模式
公司基于医药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构建了数字化驱动、全周期管控的现代化采购管理体系,通过融合市场需求预测、销售数据、产能规划、原料价格波动等多维数据变量,应用信息化系统,构建科学采购决策机制,实现原材料合理储备和采购批次优化,保障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具备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经营能力。
③生产模式
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模式,推进精益生产,通过设备升级引领生产技术迭代,逐步打造设备互联、数据互通、过程互动的智能制造模式。为适应公司多产品、多剂型、多规格的生产现状,公司创新管理方式,应用信息系统,强化供应链统筹,均衡排配。公司坚持以销定产,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做到即时生产,柔性制造。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数量
和时限要求,通过常规原辅料适当备货、长线品种设安全库存、优化生产工艺、更新设备等方式,保证产品及时生产。公司始终将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围绕药品生产的全过程,时刻筑牢质量防线,确保药品生产的安全性与高质量。在推动中药产业绿色发展方面,公司积极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行绿色生产模式,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④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顺应医药行业形势,深化营销改革,建立专业化、合规化的营销体系。聚焦中药战略,坚持大品种群多品种群营销战略,整合营销资源,细分治疗领域,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在医药产品营销方面,以五家医药销售公司及事业部组建的专业营销队伍经营为核心,构建重点品种、发展品种和潜力品种梯队发展的品种群,保持营销持续稳步发展。在化学药品营销方面,采用自营与招商代理并存的销售模式,构建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同时,各医药商业公司积极探索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尝试和探索电商、直播带货等现代销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快速发展医药连锁大药房终端批发和零售业务,组建营销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形成敖东销售模式,助推业绩稳健增长。
⑤研发模式
公司遵循以中医药传承创新为核心发展脉络,深度融合传统理念与现代科技,构建了“自主创新+开放协作”的研发模式,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及产品引进等多维路径,持续研发涵盖经典名方、化药制剂、大健康产品的多元矩阵。聚焦市场需求与临床价值,系统性推进生产工艺革新与质量体系升级,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及医疗应用效能。同步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攻克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布局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配方颗粒标准化研究、专利新药研发等关键领域,加速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强化全产业链技术壁垒,以科技赋能驱动中医药现代化进程,持续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与行业引领力。
4)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主导产品“安神补脑液”,自1983年上市至今已经畅销市场40多年,是公司由传统的民族中药产业向现代化的中药产业跨越的标志性产品,也是中药现代化的代表品牌。在上市40多年中,“安神补脑液”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市场的快速迭代中独树一帜。2005年12月17日,在“安神补脑液”产品自主创新论证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北京大学药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19位国内知名医药专家认定“安神补脑液”不仅可以“明显改善睡眠质量”,而且“对记忆再现障碍有明显改善作用”,
并能“提高学习记忆能力”。2009年,“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取得科研成果,质量标准被载入2010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多年来,“安神补脑液”课题组的科研工作,得到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支持与帮助,使得“安神补脑液”每年都能质量升级与标准提升,在实施中药保护、利用现代化技术研制新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神补脑液”多年来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002年中国畅销品牌、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2021年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二次开发科技进步奖、第十六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3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补益类金奖、第十七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4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助眠药西普金奖、入选2023中国药品零售排行榜(中药)TOP50榜单等诸多荣誉,安神补脑液的发展历程集中展现传统医药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的多重突破。公司产品“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全国独家专利产品,依靠治愈率高、复发率低、治疗周期短、退热平稳不反弹的优势,迅速成为儿科呼吸道疾病的一线用药,荣获过“3.15健康中国消费者信赖的优质品牌”称号。“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出自汉代著名医学家张仲景《伤寒论》,是由经典名方桂枝汤合小柴胡汤化裁而成的千年古方。“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一直被全国数百家医院广泛应用,并被纳入《中成药治疗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临床应用指南(2020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儿科疾病分册》《中医药单用/联合抗生素治疗常见感染性疾病临床实践指南—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多部临床指南推荐。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千年经方与现代循证的儿科退热解决方案,现已成为儿科呼吸道感染领域指南级用药。“血府逐瘀口服液”源自清代名医王清任著《医林改错》收载的百年经典名方“血府逐瘀汤”。公司“血府逐瘀口服液”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经典产品,荣获过国家级新产品、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多项荣誉,经过公司多年来的持续研发投入与创新迭代和市场培育口碑传颂,“血府逐瘀口服液”成为血瘀证治疗领域的明星产品,深受市场认可,同时“血府逐瘀口服液”也是国内唯一采用膜分离技术的创新中药,被誉为“浓缩的血府逐瘀汤”,开创“古方新用”的产业化典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33,001,896,399.52 | 32,266,140,600.63 | 2.28% | 31,181,526,42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027,588,245.60 | 27,211,602,992.20 | 6.67% | 26,034,048,034.05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610,575,103.43 | 3,449,123,301.81 | -24.31% | 2,868,211,46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1,393,070.70 | 1,459,879,678.96 | 6.27% | 1,780,801,34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72,904,295.10 | 1,313,354,910.70 | 19.76% | 1,556,741,485.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83,507.83 | 68,060,612.95 | -12.60% | 423,856,815.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179 | 1.2971 | 1.60% | 1.56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179 | 1.2272 | 7.39% | 1.46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7% | 5.48% | -0.01% | 7.0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61,336,047.60 | 550,402,655.00 | 497,771,013.65 | 701,065,38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665,579.44 | 393,795,483.16 | 706,654,622.75 | 307,277,385.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8,141,836.17 | 534,088,400.66 | 392,555,440.33 | 368,118,617.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51,058.81 | -7,618,162.23 | -26,497,914.17 | 106,350,643.0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7,4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7,0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5% | 327,080,749 | 0 | 质押 | 107,425,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0% | 43,095,743 | 0 | 质押 | 36,532,030 |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2.15% | 25,752,666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2% | 13,449,290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5% | 12,589,558 | 0 | 不适用 | 0 |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7% | 6,799,380 | 0 | 不适用 | 0 |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0.51% | 6,079,910 | 0 | 不适用 | 0 |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0% | 6,012,231 | 0 | 不适用 | 0 |
马德录 | 境内自然人 | 0.42% | 4,991,2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4,190,14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显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以上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1、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7,251,537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持有5,844,206股,实际合计持有43,095,743股。 2、公司股东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561,3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238,080股,实际合计持有6,799,380股。 3、公司股东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805,431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206,800股,实际合计持有6,012,231股。 4、公司股东马德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4,9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856,300股,实际合计持有4,991,2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967,634 | 0.43% | 1,509,200 | 0.13% | 13,449,290 | 1.12%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1)上图所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2023年11月22日,经金诚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退出,减少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392.32万元变更为5,312.32万元,已于2024年1月2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4年3月22日,经金诚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退出,减少注册资本69.38万元,注册资本由5,312.32万元变更为5,242.94万元,已于2024年5月30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24年8月12日,经金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减资5.50万元,注册资本由5,242.94万元变更为5,237.44万元,已于2024年10月12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根据2020年12月21日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规定,金诚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共持有金诚公司4,816.73万元出资额,占金诚公司注册资本的91.97%。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 | 102481727 | 2024年04月23日 | 2027年04月25日 | 100,000 | 3.50%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1月1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第Z【57】号01。2024年8月29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等级为AA+,详见公司在上海清算所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1506】号01。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资信状况良好。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11.27% | 14.77% | -3.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53,832.47 | 129,389.61 | 18.8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49.79% | 39.53% | 10.26% |
利息保障倍数 | 17.52 | 11.39 | 53.82%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等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9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75.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7月26日,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共增持公司股票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74.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敖东转债到期摘牌及本息兑付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即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敖东转债”自2018年9月19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3月13日(到期日)累计共有11,145,006张“敖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78,299,456股,占“敖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6.73%;累计回售102张。“敖东转债”于2024年3月11日起停止交易,2024年3月8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13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4年3月14日起停止转股并在深交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敖东转债”为12,984,892张,占“敖东转债”发行总量的53.81%,到期兑付金额为1,363,413,660.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2024年3月14日兑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敖东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全部注销
2020年至2023年公司共计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合计回购公司股份45,174,031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约定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最近三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为2024年4月24日,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1,069,418股变更为1,195,895,3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588,93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63,588,937股,全部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95,387元。”、“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95,895,387股,全部为普通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5、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
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08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25日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6、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完毕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后金诚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
金诚公司目前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如果减持,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关于股权方案实施后金诚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
为了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减少股权分置对二级市场的扩容压力,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在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金诚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增持吉林敖东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改革方案实施后36个月内,持股比例达到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
针对上述增持计划,金诚公司做如下承诺:
i.金诚公司增持的吉林敖东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金诚公司完成股改承诺每年解除限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
变更前“ii.在增持计划完成36个月后,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ii.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如果金诚公司减持吉林敖东股份,则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的数量(包括原持有部分和增持部分),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后
金诚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履行情况:
(1)自2005年8月3日至2008年8月3日,金诚公司所持股份没有减持行为,承诺严格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2)自2005年8月4日至2005年10月12日止,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共增持吉林敖东14,333,985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第一阶段增持计划。详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43)。
2006年11月3日,金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吉林敖东14,333,949股社会公众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5%,增持完成后,金诚公司共计持有吉林敖东73,310,011股,占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5.57%。金诚公司已按相关承诺履行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增持承诺履行完毕。详见吉林敖东于2006年11月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诚公司)。
(3)2020年10月15日金诚公司所持限售股办理完最后一次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均变更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以全部上市流通。详见吉林敖东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4)自2006年11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金诚公司严格履行每年减持不超过吉林敖东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7.5元的承诺。
截至2024年8月5日,公司大股东金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7、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251,900股,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36%,最高成交价格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7.7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99,976,372.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自有资金30%,回购专项贷款资金70%,即累计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10,000,000.00元(贷款期限壹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市场关切,不断优化政策工具,降低自有资金比例要求至10%,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年。根据优化后的最新政策,公司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90,000,000.00元(贷款期限叁年)。截至2025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513,800股,占公司2025年1月31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95,895,387股的1.966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5.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20,005,418.42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8、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025年2月7日收到德皓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由于德皓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委派赵幻彤女士接替夏福登先生作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为:惠增强先生、赵幻彤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审议事项四:2024年财务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报告2024年度财务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610,575,103.43 | 3,449,123,301.81 | -24.31% | 2,868,211,46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51,393,070.70 | 1,459,879,678.96 | 6.27% | 1,780,801,345.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72,904,295.10 | 1,313,354,910.70 | 19.76% | 1,556,741,485.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483,507.83 | 68,060,612.95 | -12.60% | 423,856,815.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179 | 1.2971 | 1.60% | 1.56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179 | 1.2272 | 7.39% | 1.46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7% | 5.48% | -0.01% | 7.0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33,001,896,399.52 | 32,266,140,600.63 | 2.28% | 31,181,526,42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9,027,588,245.60 | 27,211,602,992.20 | 6.67% | 26,034,048,034.0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61,336,047.60 | 550,402,655.00 | 497,771,013.65 | 701,065,38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665,579.44 | 393,795,483.16 | 706,654,622.75 | 307,277,385.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8,141,836.17 | 534,088,400.66 | 392,555,440.33 | 368,118,617.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51,058.81 | -7,618,162.23 | -26,497,914.17 | 106,350,643.0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72,699.32 | 35,522,895.57 | 1,486,450.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462,322.71 | 94,193,045.36 | 82,482,380.9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8,800,106.76 | -98,522,021.11 | -578,334,863.3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2,243,566.35 | 118,563,625.81 | 610,907,708.05 | |
债务重组损益 | 116,788.96 | 78,779.5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80,735.04 | -142,523.08 | -14,087,149.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197,110.69 | -832,106.60 | -123,131,851.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77,471.99 | 3,922,360.89 | 1,605,298.10 | |
合计 | -21,511,224.40 | 146,524,768.26 | 224,059,859.7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300,189.64 万元,比年初增加73,575.58万元,增长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02,758.82 万元,比年初增加181,598.53 万元,增长6.67%;
资产负债率为11.27%;实现营业收入261,057.5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854.82 万元,降低2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1万元,增加9,151.34 万元,增长
6.27%。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610,575,103.43 | 100% | 3,449,123,301.81 | 100% | -24.31% |
分行业 | |||||
医药 | 1,882,395,047.83 | 72.11% | 2,608,458,378.94 | 75.63% | -27.83% |
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 | 391,365,987.46 | 14.99% | 375,020,113.62 | 10.87% | 4.36% |
食品 | 212,129,865.94 | 8.13% | 363,283,878.79 | 10.53% | -41.61% |
其他行业 | 50,821,633.11 | 1.95% | 56,783,669.76 | 1.65% | -10.50% |
其他业务收入 | 73,862,569.09 | 2.83% | 45,577,260.70 | 1.32% | 62.06% |
分产品 | |||||
中药 | 1,605,541,287.90 | 61.50% | 2,152,662,657.59 | 62.41% | -25.42% |
化学药品 | 276,853,759.93 | 10.61% | 455,795,721.35 | 13.21% | -39.26% |
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 | 391,365,987.46 | 14.99% | 375,020,113.62 | 10.87% | 4.36% |
食品 | 212,129,865.94 | 8.13% | 363,283,878.79 | 10.53% | -41.61% |
其他产品 | 50,821,633.11 | 1.95% | 56,783,669.76 | 1.65% | -10.50% |
其他业务收入 | 73,862,569.09 | 2.83% | 45,577,260.70 | 1.32% | 62.06% |
分地区 | |||||
东北 | 968,305,996.09 | 37.09% | 1,135,942,714.05 | 32.93% | -14.76% |
华北 | 377,546,862.16 | 14.46% | 270,101,901.70 | 7.83% | 39.78% |
华东 | 485,265,989.39 | 18.59% | 978,654,869.36 | 28.37% | -50.42% |
华南 | 330,176,089.26 | 12.65% | 414,786,414.20 | 12.03% | -20.40% |
西北 | 149,885,336.91 | 5.74% | 235,883,256.47 | 6.84% | -36.46% |
西南 | 299,394,829.62 | 11.47% | 413,754,146.03 | 12.00% | -27.64% |
分销售模式 | |||||
自营及代理营销 | 2,219,209,115.97 | 85.01% | 3,074,103,188.19 | 89.13% | -27.81% |
连锁营销 | 391,365,987.46 | 14.99% | 375,020,113.62 | 10.87% | 4.36%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医药 | 1,882,395,047.83 | 1,005,000,469.24 | 46.61% | -27.83% | -12.56% | -9.33% |
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 | 391,365,987.46 | 287,999,761.75 | 26.41% | 4.36% | -0.70% | 3.74% |
分产品 | ||||||
中药 | 1,605,541,287.90 | 841,266,426.72 | 47.60% | -25.42% | -10.62% | -8.68% |
化学药品 | 276,853,759.93 | 163,734,042.52 | 40.86% | -39.26% | -21.31% | -13.49% |
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 | 391,365,987.46 | 287,999,761.75 | 26.41% | 4.36% | -0.70% | 3.74% |
分地区 | ||||||
东北 | 968,305,996.09 | 623,522,749.38 | 35.61% | -14.76% | -3.57% | -7.47% |
华北 | 377,546,862.16 | 261,229,093.84 | 30.81% | 39.78% | 90.22% | -18.35% |
华东 | 485,265,989.39 | 264,733,918.05 | 45.45% | -50.42% | -43.23% | -6.90% |
华南 | 330,176,089.26 | 176,969,423.13 | 46.40% | -20.40% | -10.49% | -5.94% |
西南 | 299,394,829.62 | 153,758,009.96 | 48.64% | -27.64% | -18.11% | -5.98% |
分销售模式 | ||||||
自营及代理营销 | 2,219,209,115.97 | 1,271,486,783.76 | 42.71% | -27.81% | -12.98% | -9.76% |
连锁营销 | 391,365,987.46 | 287,999,761.75 | 26.41% | 4.36% | -0.70% | 3.7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医药 | 销售量 | 盒 | 98,841,785 | 148,978,404 | -33.65% |
生产量 | 盒 | 104,989,497 | 157,838,886 | -33.48% | |
库存量 | 盒 | 37,736,191 | 31,588,479 | 19.46% | |
食品 | 销售量 | 盒 | 19,967,242 | 29,764,445 | -32.92% |
生产量 | 盒 | 16,437,470 | 29,362,695 | -44.02% | |
库存量 | 盒 | 1,163,719 | 4,693,491 | -75.21% | |
专用化学品制造 | 销售量 | 斤 | 97,602 | 105,905 | -7.84% |
生产量 | 斤 | 103,000 | 115,000 | -10.43% | |
库存量 | 斤 | 24,528 | 19,130 | 28.2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医药产品和食品生产量和销售量同比下降超过30%以上,主要系产品市场开发力度放缓,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医药 | 直接材料 | 674,847,709.81 | 67.15% | 748,960,246.77 | 65.17% | -9.90% |
医药 | 直接人工 | 82,580,139.06 | 8.22% | 106,669,070.82 | 9.28% | -22.58% |
医药 | 燃料及动力 | 72,594,734.50 | 7.22% | 96,803,013.80 | 8.42% | -25.01% |
医药 | 其他费用 | 174,977,885.87 | 17.41% | 196,880,456.00 | 17.13% | -11.12% |
医药 | 小 计 | 1,005,000,469.24 | 100.00% | 1,149,312,787.39 | 100.00% | -12.56% |
食品 | 直接材料 | 144,754,737.26 | 83.14% | 212,168,830.08 | 84.46% | -31.77% |
食品 | 直接人工 | 3,627,996.59 | 2.08% | 5,004,180.20 | 1.99% | -27.50% |
食品 | 燃料及动力 | 7,306,036.03 | 4.20% | 7,191,312.67 | 2.86% | 1.60% |
食品 | 其他费用 | 18,430,051.30 | 10.58% | 26,838,456.18 | 10.68% | -31.33% |
食品 | 小 计 | 174,118,821.18 | 100.00% | 251,202,779.13 | 100.00% | -30.69% |
其他行业 | 直接材料 | 31,622,793.22 | 68.58% | 25,703,289.84 | 70.61% | 23.03% |
其他行业 | 直接人工 | 4,029,745.55 | 8.74% | 3,221,307.17 | 8.85% | 25.10% |
其他行业 | 燃料及动力 | 2,403,394.19 | 5.21% | 2,024,599.88 | 5.56% | 18.71% |
其他行业 | 其他费用 | 8,057,417.11 | 17.47% | 5,450,923.46 | 14.98% | 47.82% |
其他行业 | 小 计 | 46,113,350.07 | 100.00% | 36,400,120.35 | 100.00% | 26.68% |
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 | 商品成本 | 287,999,761.75 | 100.00% | 290,016,676.01 | 100.00% | -0.70% |
医药、食品、其他行业 | 合 计 | 1,513,232,402.24 | 100.00% | 1,726,932,362.88 | 100.00% | -12.37%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药业”)共同出资叁亿元整(¥300,000,000.00)投资设立子公司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东安徽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占敖东安徽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延边药业出资贰亿玖仟柒佰万元整(¥297,000,000.00),占敖东安徽公司注册资本的99.00%。敖东安徽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成立。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杭州敖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敖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成立。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16,955,090.3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7.4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客户 | 301,002,319.80 | 11.53% |
2 | 第二客户 | 164,469,464.16 | 6.30% |
3 | 第三客户 | 91,794,377.01 | 3.52% |
4 | 第四客户 | 80,388,425.39 | 3.08% |
5 | 第五客户 | 79,300,504.02 | 3.04% |
合计 | -- | 716,955,090.38 | 27.4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02,118,474.3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1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供应商 | 85,658,531.14 | 6.28% |
2 | 第二供应商 | 83,502,533.94 | 6.12% |
3 | 第三供应商 | 54,754,307.47 | 4.02% |
4 | 第四供应商 | 40,849,247.70 | 3.00% |
5 | 第五供应商 | 37,353,854.06 | 2.74% |
合计 | -- | 302,118,474.31 | 22.1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29,023,839.20 | 1,020,333,584.96 | -28.55% | |
管理费用 | 326,385,263.10 | 333,341,701.65 | -2.09% | |
财务费用 | 72,353,328.61 | 113,296,253.91 | -36.14% | 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到期,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82,199,369.40 | 124,980,664.85 | -34.23%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甲型和乙型流感的仿制药。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2月6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甲型及乙型流感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哌柏西利胶囊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乳腺癌的仿制药。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2月23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癌症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根痛平丸质量提升 |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 已获得再注册批准,日期:2024年4月19日 | 工艺优化、质量标准提升 | 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 |
注射用赖氨匹林 | 一种不适应于口服给药的发热及中度疼痛的治疗药物的一致 |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日期:2024年4月26日 | 通过一致性评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中度疼痛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 |
性评价研究。 | 司核心竞争力。 | |||
甘氨酸 | 氨基酸补充剂一致性评价研究。 | 通过关联审评,日期:2024年4月26日 | 用于XMFZL009项目生产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中度疼痛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 开发出一个对葡萄球菌属、包括肺炎球菌的链球菌属、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等革兰阳性菌以及包括绿脓杆菌的假单胞菌属、嗜血杆菌属、莫拉(布兰氏)卡他菌属、莫拉氏菌属、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等革兰阴性菌以及厌氧菌属的丙酸杆菌等引起眼感染性疾病的致病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的新产品。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9月19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滴眼液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开发出一个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的新产品。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10月16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滴眼液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一贯煎颗粒 | 经典名方:滋阴疏肝。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 开发出一个:1、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2、冠心病(CAD)慢性稳定性心绞痛;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等的新产品。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4年12月1日 | 获得生产批件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高血压、冠心病等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肝细胞癌的仿制药。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5年1月8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癌症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聚乙烯醇滴眼液 | 开发出一个可作为一种润滑剂改善眼部干燥症状。 | 已获得批准文号,日期:2025年3月18日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滴眼液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FET007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帕金森病的仿制药。 | 原料药已申报,制剂完成小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帕金森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FDB008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治疗精神病和抗运动障碍作用,如舞蹈症和中枢功能失调所致的类似症状的仿制药。 | 原料药已获批,制剂暂停状态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神经类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PT010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的药物。 | CDE进行药学部分技术审评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神经类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AD011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治疗不典型精神病的长效缓释肌肉内注射制剂。 | 完成中试生产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神经类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WD013 | 经典名方:胆郁痰扰证。胆怯易惊,头眩心悸,心烦不眠,夜多异梦;或呕恶呃逆,眩晕,癫痫。苔白腻,脉弦滑。 | 物质基准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ZS016 | 经典名方:通阳散结,祛痰下气。 | 物质基准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 |
争力。 | ||||
XMJWJ018 | 经典名方:温经散寒,养血祛瘀。 | 已完成基准物质研究,正在开展中试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BX020 | 经典名方:行气散结,降逆化痰。 | 完成基物质研究,正在进行分析方法转移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DH022 | 经典名方:滋肾阴,补肾阳,开窍化痰。 | 分析方法转移方案审核,基准样品制备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SX024 | 经典名方:益气升陷。 | 已通过药学专家咨询会;校核阶段,等待批准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ZL025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的药物。 | CDE进行药学部分技术审评 | 原料药备案,与制剂关联审批成功并生产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神经类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PZ027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抗精神病药物。 | 正在小试研究 | 原料药备案,与制剂关联审批成功并生产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神经类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YT028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治疗老年痴呆的药物。 | 正在做Ⅰ期临床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老年痴呆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CGF031 |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药物的工艺优化。 | 准备工艺验证 | 启动生产 | 启动治疗心脏疾病方面的产品生产,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XMG033 | 2型糖尿病 | 准备中试生产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治疗糖尿病疾病方面的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MDP034 | 研发获得一种高血压急症原料药。 | 工艺验证已完成,做稳定性试验,准备撰写申报资料 | 原料药备案 | 可以丰富公司高血压产品储备,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JGL037 | 经典名方:温阳利水。 |
制剂研究方案撰写及提交审核,多批次基准补充研究报告整理、基准样品质量标准整理、药材饮片标准整理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XMJZY038 | 经典名方:清热润肺,化痰止咳。 | 基准样品稳定性考察;制剂研究及中试样品制备检测;质量标准研究方案书写;制剂工艺研究报告书写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中成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XMFLS039 | 研发获得一种用于甲型和乙型流感的原料药。 | 分析方法转移,准备工艺验证 | 用于XMFAS004项目生产 | 新产品的研发为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研发工作的不断推进,可以使公司产品结构合理、技术含量高、品种系列全;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增加销售收入。 |
ADXY202301 | 古代经典名方是到现代依然广泛应用,疗效好,有明显特点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古典籍所载录的方剂,通过委托科研机构研发,开发成具有临床优势的中药品种。 | 药学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ADXY202302 | 古代经典名方是到现代依然广泛应用,疗效好,有明显特点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古典籍所载录的方剂,通过委托科研机构研 | 药学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发,开发成具有临床优势的中药品种。 | ||||
AD19-01 | 随着医学进步和药物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抗血小板药物的种类越来越多,但根据目前相关指南推荐和循证医学证据,临床较常使用的口服抗血小板药物主要有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研发副作用小、具有临床优势的药物有益于公司在抗板药物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 临床前研究 | 获得临床批件及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 |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 | 开发出有一个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的新药。 | 国家药审中心专业审评中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喷雾剂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硫酸特布他林(原料) | 与制剂同时开发原料药,确保制剂产品不受其他原料企业的制约。 | 国家药审中心专业审评中 | 获得“批准通知书”和登记平台“A”状态 | 可以打破原料垄断,加大企业主导产品的生产销售,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 | 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扩大市场销售份额,打造新的主导产品群。 | 准备申报国家药审中心审评 | 通过一致性评价研究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左卡尼汀原料药 | 企业有该制剂的批文,开发出自己的原料药不受控。 | 国家药审中心专业审评中 | 获得“批准通知书”和登记平台“A”状态 | 打破原料垄断,更好的扩大主导产品地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左卡尼汀注射液 | 公司有注射用左卡尼汀,根据市场需求再开发小容量注射剂,增加该产品市场竞争力。 | 国家药审中心专业审评中 | 丰富产品剂型 | 进一步丰富该类产品的多种剂型,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 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新的主导产品群。 | 开展稳定性考察研究 | 通过一致性评价研究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两个规格) | 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新的主导产品群。 | 进一步跟踪参比制剂采购 | 通过一致性评价研究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碳酸氢钠片 | 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新的主导产品群。 | 稳定研究,向国家局提交沟通交流,申请无参比制剂产品的其他申报方式中 | 通过一致性评价研究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 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新的主导产品群。 | 国家药审中心专业审评中 | 通过一致性评价研究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 | 开发一个市场份额比较大的: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紧急处理;高血压急症临床用药。 | 开展稳定性考察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高血压急症临床用药方面的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盐酸尼卡地平原料药 | 自主开发原料,支持新研发的该制剂规模化生产。开展药学小试阶段研究。 | 开展稳定性考察研究 | 获得“批准通知书”和登记平台“A”状态 | 打破原料垄断,增强企业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 | 开发一个用于肝衰竭早期治疗的三类新产品。 | 开展稳定性考察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可以丰富公司在肝衰竭治疗领域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维生素C注射液 | 为进一步提升该产品的质量,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全面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 完成中试批的生产研究 | 获得补充申请批件 | 加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市场价值。 |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两个规格) | 开发一个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所致严重感染等各种细菌感染的新产品。 | 开展稳定性考察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在重度细菌感染治疗领域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注射用磷酸左奥硝唑酯二钠 | 开发一个适用于治疗肠道和肝脏严重的阿米巴病;治疗奥硝唑敏感厌氧菌引起的手术后感染; | 开展前期小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预防外科手术导致的敏感厌氧菌感染的临床常用药物。 | ||||
罗红霉素片 | 开发一个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耳、鼻、喉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脓疱病。泌尿生殖道感染: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的临床常用药物。 | 开展前期小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进一步丰富固体制剂产品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苹果酸奈诺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目前国内只有原研一家生产该产品,开发出一个适用于治疗对奈诺沙星敏感的由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轻中度成人获得性肺炎的药物。 | 开展前期小试研究 | 获得批准文号 | 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白莲参颗粒 | 中医药治疗肺癌具有病灶稳定率高、生存期长的特点,并在抗复发转移方面具有潜在优势。抗癌中药与化疗药物相比,不良反应小为其主要优势,而且能全面改善患者的体质情况。开发成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辅助治疗肺癌的中药新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临床前研究,工艺确证阶段 | 获得临床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开心散 | 古代经典名方是到现代依然广泛应用,疗效好,有明显特点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古典籍所载录的方剂,通过委托科研机构研发,开发成具有临床优势的中药品种。 | 药学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羌活胜湿汤 | 古代经典名方是到现代依然广泛应用,疗效好,有明显特点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古典籍所载录的方剂,通过委托科研机构研发,开发成具有临床优势的中药品种。 | 药学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清金化痰汤 | 古代经典名方是到现代依然广泛应用,疗效好,有明显特点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古典籍所载录的方剂,通过委托科研机构研发,开发成具有临床优势的中药品种。 | 药学研究 | 获得生产批件 | 为公司发展提供品种战略储备,增加销售竞争力。 |
双刺杞口服液工艺研究 | 开展工艺研究和药品稳定性研究,提高产品质量。 | 开展药学小试研究 | 提高产品质量。 | 开发新品种,增加企业销售收入。 |
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 | 通过开展安神补脑液对环磷酰胺诱导免疫力低下模型小鼠免疫功能的影响的研究,与模型对照组比较,探讨安神补脑液对试验动物免疫功能的作用。 | 已形成总结报告,论文投稿中。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 | 1、本实验拟通过建立诱导衰老或自然衰老大鼠模型,观察不同剂量安神补脑液的抗衰老功效。2、借助多组学等技术发现安神补脑液抗衰老的生物标志物,提出安神补脑液抗衰老作用机制假说并进行验证。 | 已发表中文期刊1篇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 | 1、本实验拟通过建立东莨菪碱致AD模型,观察不同剂量安神补脑液的抗AD功效。2、借助多组学等技术发现安神补脑液抗AD的生物标志物,提出安神补脑液抗AD作用机制假说并进行验证。 | 已发表论文2篇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 | 借助多组学等技术发现安神补脑液抗焦虑的生物标志物,提出安神补脑液抗焦虑的作用机制假说并进行验证。 | 动物试验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杜蛭丸二次开发 | 开展杜蛭丸药效学试验,通过观察杜蛭丸对脑缺血模型动物可能的神经保护作用、对正常大鼠血液流变学和凝血指标的影响药效学试验确认杜蛭丸治疗缺血性中风。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获得总结报告、发表论文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二次开发 | 通过上市后再评价,进一步观察产品临床独特价值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指导临床更加精准用药。 | 临床试验 | 获得临床总结报告 | 为公司提供学术支持。 |
养血饮系列产品质量标准研究和疗效再评价 | 开展低糖型产品质量标准提高以及肿瘤辅助用药经济学评价,扩大市场销售份额。 | 开展药学小试研究 | 通过药品标准复核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羚贝止咳糖浆疗效再评价 | 开展产品工艺研究和相关疗效评价,扩大市场销售份额。 | 开展临床研究 |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伦理审查。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肾复康片疗效再评价 | 开展产品工艺研究和相关疗效评价,扩大市场销售份额。 | 开展临床研究 | 提高产品质量,通过伦理审查。 | 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盆炎净片技术研究 | 开展工艺研、质量标准、稳定性等研究内容,提高产品质量。 | 开展药学中试研究 | 提高产品质量。 | 开发新品种,增加企业销售收入。 |
北方药材种质资源建设及新品系培育研究 | 建立北方药材种质库、基因库、标本库及数据库;培育优良人参、淫羊藿新品系。 | 开展北方药材种质资源的收集,包括种子或繁殖材料,建立种质资源库;建立主要北方药材DNA条形码、细胞器基因组等数据信息库 |
建立10种北方药材的种质库,基因库、标本库及数据库;培育优良人参新品系1个;培育优良淫羊藿新品系1个。
通过北方药材种质资源建设及新品系培育研究,会更早成为优质北药标杆企业和北方道地药材种植区域龙头企业。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87 | 289 | -0.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5.00% | 5.12% | -0.1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274 | 275 | -0.36% |
硕士 | 13 | 14 | -7.14%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5 | 66 | -1.52% |
30-40岁 | 144 | 145 | -0.69% |
40-50岁 | 69 | 68 | 1.47% |
50-60岁 | 9 | 10 | -1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99,909,053.79 | 142,106,520.35 | -29.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3% | 4.12% | -0.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26,273,865.98 | 34,731,781.41 | -24.35%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26.30% | 24.44% | 1.86%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35,287,154.80 | 3,023,053,806.02 | -2.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5,803,646.97 | 2,954,993,193.07 | -2.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83,507.83 | 68,060,612.95 | -12.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22,193,746.72 | 11,741,354,875.84 | -35.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85,749,382.73 | 10,977,738,842.36 | -35.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444,363.99 | 763,616,033.48 | -42.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71,446,244.68 | 653,049,626.80 | 446.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1,409,353.65 | 1,202,256,387.31 | 289.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9,963,108.97 | -549,206,760.51 | -102.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4,288,984.56 | 281,751,368.19 | -318.0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5.93%,主要系本期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5.45%,主要系本期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2.85%,主要系本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46.89%,主要系本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89.39%,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以及支付股利同比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2.10%,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以及支付股利同比增加所致;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18.03%,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权益法调增投资收益1,749,404,519.83元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854,447,339.02 | 121.89% | 主要系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 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1,672,850.53 | -8.00% | 主要系股票、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变动所致。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107,761,480.53 | -7.08%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37,542,186.32 | 2.47% | 主要系本期公司增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股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所产生的收益。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14,981,362.01 | 0.98% | 主要系本期发生的对外捐赠等支出。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信用减值损失 | 16,093,816.71 | 1.06%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07,003,746.65 | 3.35% | 1,720,191,424.70 | 5.33% | -1.98%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787,405,466.90 | 2.39% | 1,010,144,402.10 | 3.13% | -0.74%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存货 | 936,896,963.88 | 2.84% | 872,348,996.28 | 2.70% | 0.14%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22,114,366.39 | 0.07% | 25,830,685.51 | 0.08% | -0.01%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24,352,459,098.53 | 73.79% | 22,663,643,377.75 | 70.24% | 3.55%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 |
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固定资产 | 2,079,834,000.01 | 6.30% | 2,130,544,979.78 | 6.60% | -0.30%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424,872,463.99 | 1.29% | 349,543,707.80 | 1.08% | 0.21%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使用权资产 | 48,377,883.69 | 0.15% | 47,394,471.17 | 0.15% | 0.00%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1,254,936,175.20 | 3.80% | 678,309,910.75 | 2.10% | 1.70%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34,693,584.81 | 0.11% | 26,258,447.82 | 0.08% | 0.03%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16,510,187.97 | 0.05% | 21,493,581.18 | 0.07% | -0.02% | 本报告期末占总资产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658,083,233.18 | -121,672,850.53 | 6,785,799,796.54 | 6,767,014,421.36 | 1,568,102,858.51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8,989,041.68 | -13,005,139.83 | -44,070,877.07 | 294,916,319.67 | ||||
金融资产小计 | 1,997,072,274.86 | -121,672,850.53 | -13,005,139.83 | 6,785,799,796.54 | 6,767,014,421.36 | -44,070,877.07 | 1,863,019,178.18 | |
上述合计 | 1,997,072,274.86 | -121,672,850.53 | -13,005,139.83 | 6,785,799,796.54 | 6,767,014,421.36 | -44,070,877.07 | 1,863,019,178.1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其他变动减少44,070,877.07元,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配的投资本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57,292.26 | 使用受限的存入保证金 |
合计 | 1,357,292.2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70,890,197.40 | 959,170,253.38 | -61.3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 | 收购 | 25,952,533.30 | 0.05%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证券经纪等 | 股权已过户 | 35,837,865.39 | 否 | |||
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等。 | 新设 | 2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医药制造 | 公司已成立 | -1,277,434.98 | 否 | 2024年03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27) | |
吉林敖东药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食品生产等。 | 增资 | 55,000,000.00 | 64.71%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 增资已完成 | 1,102,583.36 | 否 | |||
合计 | -- | -- | 100,952,533.30 | -- | -- | -- | -- | -- | -- | 0.00 | 35,663,013.77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 | 10,843,731.67 | 264,595,487.64 | 自筹和 | 92.00% | 529,087.50 | 项目投产后因医药行业市场环境 |
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 业 | 募集 | 变化,消费端有效需求下降,导致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 |||||||||
洮南药业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注射剂车间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69,505,876.07 | 136,046,713.17 | 自筹和募集 | 70.00% | 不适用 | ||||
洮南药业厂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3,485,078.61 | 46,943,452.91 | 自有资金 | 65.00% | 不适用 |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三期工程项目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5,138,460.89 | 47,215,566.91 | 自有资金 | 100.00% | 1,292,600.24 | 不适用 |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配方颗粒制剂车间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6,898,668.64 | 69,183,796.39 | 自筹和募集 | 60.00% | 不适用 |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配方颗粒综合研发楼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15,000.00 | 14,290,229.35 | 自筹和募集 | 33.00% | 不适用 |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配方颗粒前处理提取车间 | 自建 | 是 | 医药制造业 | 41,234,299.36 | 108,262,776.43 | 自筹和募集 | 77.0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137,121,115.24 | 686,538,022.80 | -- | -- | 0.00 | 1,821,687.74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 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739 | 辽宁成大 | 2,081,280,679.4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71,865,871.28 | -143,841,085.68 | 44,498,891.00 | -133,486,341.94 | 1,072,523,676.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833 | 第一医药 | 153,338,944.85 | 公允价值计量 | 132,365,742.50 | 6,178,184.78 | 120,182,639.00 | 123,205,967.47 | 19,997,969.22 | 148,663,687.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713 | 南京医药 | 112,035,346.80 | 公允价值计量 | 93,895,787.04 | 2,429,494.72 | 4,114,500.00 | 5,588,765.57 | 100,439,781.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6837.HK | 海通证券 | 143,070,874.65 | 公允价值计量 | 53,192,322.84 | 36,097,009.58 | 37,937,269.60 | 89,289,332.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02186.HK | 绿叶制药 | 80,970,455.17 | 公允价值计量 | 58,546,764.49 | -23,741,101.96 | -23,741,101.96 | 34,805,662.5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债券 | 888880 | 标准券 | 2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6,593,248,000.00 | 6,573,956,868.89 | 573,325.00 | 2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可转债 | 110098 | 南药转债 | 16,706,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6,706,000.00 | 16,706,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基金 | 270008 | 广发核心精选混合 | 2,891,322.71 | 公允价值计量 | 13,130,003.97 | 859,250.20 | 859,250.20 | 13,989,254.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基金 | 270006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 | 1,5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8,129,007.71 | -544,600.44 | -544,600.44 | 7,584,407.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基金 | 270021 | 广发聚瑞混合 | 1,587,301.59 | 公允价值计量 | 5,439,523.82 | 401,269.84 | 401,269.84 | 5,840,793.6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83,421,079.15 | -- | 73,799,200.02 | 8,224,069.05 | -13,005,139.83 | 2,222,328.20 | 26,679,455.04 | 9,521,576.68 | 58,264,122.77 | -- | -- | ||
合计 | 2,696,802,004.32 | -- | 1,610,364,223.67 | -113,937,509.91 | -13,005,139.83 | 6,780,972,358.20 | 6,723,842,291.40 | -82,892,618.23 | 1,568,106,718.68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8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241,300 | 238,853.87 | 16,626.32 | 214,997.06 | 90.01% | 0 | 95,174.83 | 39.85% | 38,066.53 | 按规定用途使用 | 0 |
合计 | -- | -- | 241,300 | 238,853.87 | 16,626.32 | 214,997.06 | 90.01% | 0 | 95,174.83 | 39.85% | 38,066.5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共99,600.00万元分别向延边药业、延吉药业、洮南药业、世航药业进行增资,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18年度,经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647,879.4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4,997.0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06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209.72万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85,200 | 41,000 | 3,812.9 | 37,882.94 | 92.40% | 2023年12月31日 | 52.91 | 52.91 | 否 | 是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9,000 | 8,994.02 | 0 | 9,079.44 | 100.95% | 2020年03月31日 | 242.29 | -1,312.16 | 否 | 否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0,600 | 30,600 | 5,856.34 | 31,097.23 | 101.62% | 2023年07月31日 | -287.96 | -681.51 | 否 | 否 |
债券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51,500 | 525.17 | 0 | 525.17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是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是 | 0 | 50,974.83 | 0 | 50,974.83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是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0 | 5.98 | 0 | 5.98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0 | 44,200 | 6,957.08 | 22,877.60 | 51.76% | 2025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年05月11日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否 | 65,000 | 62,553.87 | 0 | 62,553.87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1,300 | 238,853.87 | 16,626.32 | 214,997.06 | -- | -- | 7.24 | -1,940.7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2018年05月11日 | 无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0 | 0 | -- | -- | |||
合计 | -- | 241,300 | 238,853.87 | 16,626.32 | 214,997.06 | -- | -- | 7.24 | -1,940.76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已按预计进度建设完成,项目投产后因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2、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按预计进度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该项目投产后因医药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消费端有效需求下降,导致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其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仍为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5年12月。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3、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7月31日,该项目已按预计进度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该项目投产后因部分产品受控制辅助用药政策影响,叠加原材料短缺等情况,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1)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已弥补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原有产能不足的缺陷,经谨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发酵提取车间。(2)参泽舒肝胶囊、复方丹参片和贞芪扶正颗粒等产品,受国家医改政策以及市场增长放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延吉药业科技园项目的中药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目前已经完成技术改造,产能水平可以满足销售需求,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中成药生产车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公司原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是公司基于顺应当时区域发展战略,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口服液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应对逐步趋严的药品研发、注册制度等因素制定的。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提取车间及智能口服液车间的建成投产可以满足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等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同时基于近年中药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决定终止原项目中的一座高架智能立体仓库、一座现代化研发中心、一座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依托公司多年制药技术优势,集中力量布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647,879.4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项目结余资金5.98万元补充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项目结余资金2,809.21万元补充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生产,项目结余资金3,747.98万元补充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 | 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 | 50,974.83 | 0 | 50,974.83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 44,200 | 6,957.08 | 22,877.60 | 51.76% | 2025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95,174.83 | 6,957.08 | 73,852.43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原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为59,902.4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1,50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3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65年。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5.17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 因受国家医改政策的限制、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等因素影响,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中的品种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技术水平的改进已弥补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原有产能不足的缺陷,经谨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发酵提取车间;参泽舒肝胶囊、复方丹参片和贞芪扶正颗粒等产品,受国家医改政策以及市场增长放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延吉药业科技园项目的中药提取车间、固体制剂车间目前已经完成技术改造,产能水平可以满足销售需求,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不再在延吉药业科技园新建中成药生产车间。 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 |
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保荐机构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97,016.2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5,200.00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91%,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15年。“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是公司基于顺应当时区域发展战略,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口服液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应对逐步趋严的药品研发、注册制度等因素制定的。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中提取车间及智能口服液车间的建成投产可以满足公司现有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口服液产品智能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等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同时基于近年中药市场的迅速发展,公司决定终止原项目中的一座高架智能立体仓库、一座现代化研发中心、一座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依托公司多年制药技术优势,集中力量布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结合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建设。 经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其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保荐机构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药生产 | 824,904,665.00 | 3,089,182,891.73 | 1,682,812,227.70 | 1,222,540,614.15 | 158,552,698.49 | 137,116,878.7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证券经纪 | 7,621,087,664.00 | 758,745,107,933.09 | 153,085,381,308.30 | 27,198,789,118.97 | 11,467,788,342.26 | 10,544,672,524.3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敖东药业(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杭州敖东互动传媒有限公司 | 设立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1.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2,490.47万元,我公司直接持有82,480.4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99.99%,表决权比例为100%(全资子公司吉林敖东瑞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01%)。该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用品(非食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动物饲养;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发证券注册股本为762,108.77万元,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发证券 A 股和 H 股1,528,087,767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20.0508%。其中,公司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52,768,767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6.4382%;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 238,450,200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3.1288%;公司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 外资股(H 股)股份36,8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38%。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审议事项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070.70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1,949,724,910.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94,972,491.02元,已派发现金红利956,716,309.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784,500,915.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以总股本1,195,895,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39,179,077.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90,893,553.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04,613.74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总计890,898,167.2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4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590,893,553.50 | 717,537,232.20 | 338,084,071.20 |
回购注销总额 | 720,068,662.58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1,393,070.70 | 1,459,879,678.96 | 1,780,801,345.3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9,784,500,915.6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9,385,013,131.6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646,514,856.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720,068,662.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597,358,031.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2,366,583,519.4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2,366,583,519.4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597,358,031.67元的148.1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997,072,274.86 元、1,863,019,178.1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19%、
5.65%,均低于50%。
以上方案,请予以审议。
听取材料一: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见附件。
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 鹏)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
附件1:
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鹏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任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年6月至2014年8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2014年8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无限合伙人。其间:2014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82)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20)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百润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68)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69)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鹏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本人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断强化与会计师的交流,针对管理层的支持协作状况、核心审计问题及其应对策略、现场审计的覆盖程度以及审计样本的抽取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提醒会计师需与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维持密切沟通,同时提供更多有益的见解与指导。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在会上充分、明确发表意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15天。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规定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人认为德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且得以有效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事项之外,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诚信为本,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之间构建起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促进了公司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鹏
附件2:
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肖维维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8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民盟。2008年至2012年任吉林省天越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至2013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3年至2014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年至2016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至2017年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律师,2018年至今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2024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
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肖维维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分配事项认真审议并表决意见,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2024年,本人每季度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本人积极
参与年度审计前后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年审机构关于审计团队、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程序、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方面的汇报,并提醒会计师需与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维持密切沟通,同时提供更多有益的见解与指导。本人参与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沟通会议,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等内容汇报,对委员会关注事项及2024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预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及初审意见的汇报。经与德皓进行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德皓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在会上充分、明确发表意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4月25日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15天。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规定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人认为德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且得以有效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事项之外,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个人经验和专长,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5年,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本人将与公司维持紧密的沟通协作关系,携手推动公司的持续进步。同时,我将不断深化学习,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以认真、勤勉、忠诚的态度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维维
附件3:
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梁毕明本人作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1978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吉林省财务咨询专家、吉林省会计(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吉林省审计学会会长、吉林省公共绩效评价行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吉财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吉林省企业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3年4月至2003年9月任长春百事可乐有限公司材料会计;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长春税务学院攻读会计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7月至2023年12月,在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和院长(其间: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攻读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13年9月至2022年9月,攻读吉林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教务处处长。2023年7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梁毕明 | 9 | 1 | 8 | 0 | 0 | 否 | 4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本人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前后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年审机构关于审计团队、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程序、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方面的汇报,并提醒会计师需与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维持密切沟通,同时提供更多有益的见解与指导。本人参与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沟通会议,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等内容汇报,对委员会关注事项及2024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预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及初审意见的汇报。经与德皓进行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德皓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在会上充分、明确发表意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2024年度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15天。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规定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人认为德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且得以有效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事项之外,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好参与决策、咨询、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毕明
听取材料二:关于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原则
董事年度履职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收集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履职考核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数据,由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的最终考核结果。
董事履职考核按照“董事的履职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二、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的程序
董事的履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董事自评:由董事本人依据《董事履职自我评价表》对其个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自评结果(履职自评结果分称职或不称职两种情况)应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复核后确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的履职考核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收集董事年度履职情况,并依据董事年度履职情况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履职考评表》(履职考评结果分称职或不称职两种情况)进行评价、对《董事履职合规性核对表》进行核对。
如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复核后的履职自评结果和履职考评结果均为称职,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否则,为不称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每位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董事应回避表决。
3.董事会评价:由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的最终考核结果;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履职考核程序同时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对各位董事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子议案 | 内容 |
8.1 | 同意李秀林考核结果为称职 |
8.2 | 同意郭淑芹考核结果为称职 |
8.3 | 同意杨凯考核结果为称职 |
8.4 | 同意张淑媛考核结果为称职 |
8.5 | 同意王振宇考核结果为称职 |
8.6 | 同意赵大龙考核结果为称职 |
8.7 | 同意李鹏考核结果为称职 |
8.8 | 同意肖维维考核结果为称职 |
8.9 | 同意梁毕明考核结果为称职 |
听取材料三: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董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原则
公司对董事2024年度的履职考核按照“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公司董事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董事津贴。基本薪酬、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需依照该规定执行。
二、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的履职考核由董事自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董事会审议确定三部分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对每位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的履职考核程序同时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2024年度董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
依照上述原则和程序,各位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位董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公司董事基本薪酬、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细则》规定按月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在公司领取工资的董事依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细则》确定的标准领取绩效薪酬及延期发放的绩效薪酬。
听取材料四:关于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对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原则
监事履职考核按照“监事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二、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的程序
监事的履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监事自评:由监事本人依据《监事履职自我评价表》对其个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自评结果(履职自评结果分称职或不称职两种情况)应经监事会复核后确定;
2.监事会评价:监事会对监事的履职考核进行评价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考评表》(履职考评结果分称职或不称职两种情况)进行评价、对《监事履职合规性核对表》进行核对。监事会对每位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监事应回避表决;
如经监事会审议后的履职自评结果和履职考评结果均为称职,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否则,为不称职。
经对各位监事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子议案 | 内容 |
7.1 | 同意陈永丰考核结果为称职 |
7.2 | 同意修刚考核结果为称职 |
7.3 | 同意孙玉菊考核结果为称职 |
7.4 | 同意张明晶考核结果为称职 |
7.5 | 同意李安宁考核结果为称职 |
听取材料五: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监事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原则
公司对监事2024年度的履职考核按照“监事的履职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的原则进行。
不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监事薪酬为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监事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并确定薪酬。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二、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程序
公司监事的履职考核由监事自评和监事会审议确定两部分构成。监事会对每位监事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时,当事监事应回避表决。
三、2024年度监事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
依照上述原则和程序,各位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及薪酬具体如下:
(一)公司各位监事2024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监事(不含监事长)可以领取监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该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监事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并确定薪酬。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领取基本薪酬。
(三)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监事依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细则》确定的标准领取绩效薪酬及延期发放的绩效薪酬。
听取材料六: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
况专项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标准,公司对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据此确定了经营管理层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强化全面风险防范措施,执行有力;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经营管理层能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客户、员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绩效考核程序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关于绩效薪酬的规定及审计后的净利润完成情况、净资产收益率、内控指标等情形,可以领取绩效薪酬及延期发放的绩效薪酬。分配方案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
三、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薪酬情况
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1.基本薪酬依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及细则》规定按月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根据岗位和绩效挂钩原则,依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细则》实行年度绩效奖金激励机制,按确定的标准领取绩效薪酬及延期发放的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