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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070.70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1,949,724,910.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94,972,491.02元,已派发现金红利956,716,309.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784,500,915.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85,013,131.61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7),以总股本1,195,895,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39,179,077.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90,893,553.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04,613.74元(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总计890,898,167.2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4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590,893,553.50717,537,232.20338,084,071.20
回购注销总额720,068,662.5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1,393,070.701,459,879,678.961,780,801,345.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9,784,500,915.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9,385,013,131.6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646,514,85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720,068,662.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597,358,03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2,366,583,519.48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2,366,583,519.4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597,358,031.67元的

148.1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997,072,274.86元、1,863,019,178.18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19%、5.65%,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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