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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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