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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洪源)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洪源)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洪源,1981年11月出生,湖南永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15-2016年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做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多项,在《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软科学》《财贸经济》《税务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等国家权威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第十五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七次中国财政学会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奖、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第十一届优秀成果奖论文一等奖。2017年8月至2023年9月曾担任上市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湖南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湖南省农业财政研究会副秘书长、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人大预算监督专家,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次数
312000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11

1.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3.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2024年度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330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0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00000
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111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严谨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层考核评估,确保公司治理合规性。

通过分析行业趋势(如宏观经济波动对酒店业的影响)及公司经营数据,在董事会中提示优化现金流管理、成本结构及数字化转型风险防控,助力公司稳健运营。在各专业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予以关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会计师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审计的相关情况,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每月定期向本人报送经营简报,汇报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工作完成进度、违规案例及董事会审议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发挥本人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3天。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事项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君先生、邓永平先生、陈仕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谢彩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申智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

健全而有效的控制制度,符合公司运营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安全高效运行。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履职。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根据各项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认真调查研究,谨慎地审议有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风险防控及投资者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结合公司战略升级需求及监管环境变化,针对以下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一是作为审计委员会核心成员,建议推动审计与薪酬委员会联动,构建更科学的考核体系;二是建议增设定期投资者关系活动(如每季度线上交流会),向中小股东专项汇报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及对公司治理的独立意见,增强透明度与市场信心;三是结合酒店业“文旅融合”“银发经济”等趋势,牵头开展专项研究(如区域市场竞争力分析、轻资产模式可行性评估),为战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四是积极参与证监会及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题培训,及时更新法律与财务知识。总体来看,今后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洪源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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