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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召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马召霞)本人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马召霞,女,1980年11月出生,金融学学士。曾任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行长室秘书,民生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贵宾经理,民生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厅堂主管,青岛银行济南分行业务三部、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青岛银行济南泺源支行、青岛银行济南科金支行行长。现任山东骏博轨道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

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次数
624000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22

1.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除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外,本人对其他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3.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经营结果不尽如人意,对未来发展表示担忧,希望经营管理层能提出行之有效方案,尽快扭转现状。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2024年度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660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0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00000
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111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各专业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生产状况予以关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会计师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审计的相关情况,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每月定期向本人报送经营简报,汇报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工作完成进度、违规案例及董事会审议事项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参观、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发挥本人专业专长,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华天酒店每月经营分析会,全面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多次参加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座谈,深入门店现场考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并尽力提出尽可能合理的建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密切关注酒店的媒体宣传等各方面动态,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此外,也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为23天。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展期并签订补充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既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又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由控股股东湖南旅游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以所持北京世纪华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株洲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质押为湖南旅游集团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分散融资风险;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确认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1.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宏伟先生、邱君先生、向军先生、邓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宪武先生、

唐健雄先生、洪源先生、马召霞女士、孙春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君先生、邓永平先生、陈仕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谢彩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申智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八)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健全而有效的控制制度,符合公司运营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安全高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履职。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根据各项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认真调查研究,谨慎地审议有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召霞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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