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归还统借统贷借款暨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10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公司”)、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的经营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以统借统贷方式提供给天然气公司(期限和利率不变,公司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再由天然气公司转借给销售公司、曲靖公司、玉溪公司,用于补充经营周转。天然气公司的其他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张万聪、滕卫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2024年10月2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暨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详见2024年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4年营贷字026号);根据天然气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YEIC-2024-07-0004),并于同日与天然气公司签署了《统借统贷借款协议》(编号:YEIC-2024-07-0009),公司向天然气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有天然气公司的股权比
例对应的债权等比例向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统借统贷资金暨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详见2024年1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统借统贷借款归还暨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天然气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向公司归还了统借统贷借款本金5,000万元,并于2025年4月21日向公司归还了剩余的统借统贷借款本金15,000万元及利息,至此,天然气公司已将本次统借统贷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全部提前归还完毕,公司亦同步完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还本付息。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